——吉恩·夏普著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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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的宗旨是在全球推進關於在鬥爭中採取非暴力行動的研究和戰略性應用。 本研究所致力於:
保衛民主自由和民主制度;
反對壓迫、獨裁和種族滅絕;
減少依靠暴力作為實施政策的手段。此宗旨以下述三種方式推行:
鼓勵對非暴力行動的方法及在以往不同鬥爭中的應用進行研究和政策性探討;
通過出版物、會議和媒體與公眾共享此研究的結果;
就非暴力行動的戰略潛力同參與鬥爭的群體進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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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版物所載的全部材料都屬於公有領域可以不經吉恩·夏普同意隨意複製。敬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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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第一章 現實地對待獨裁政權 3
- 一個持續存在的問題 3
- 通過暴力獲得自由? 5
- 政變、選舉、外國救星? 5
- 面對嚴峻的事實 7
- 第二章 談判的危險性 9
- 談判的優點和局限性 9
- 談判達成投降協議? 10
- 談判中的力量和正義 11
- 「能夠達成協議」的獨裁者 11
- 何種和平? 12
- 心存希望的理由 12
第三章 力量從何而來? 15
- 「狙公」的寓言 15
- 政治權力的必要資源 16
- 民主權力的中心 18
第四章 獨裁政權有弱點 21
- 找到阿基里斯之踵 21
- 獨裁政權的弱點 21
- 打擊獨裁政權的弱點 23
第五章 行使權力 25
- 非暴力鬥爭的運作方式 25
- 非暴力武器與紀律 26
- 公開性、保密與高標準 28
- 轉變力量對比 28
- 四種轉變機制 29
- 政治反抗的民主化效果 30
- 非暴力鬥爭的複雜性 30
第六章 需要有戰略規劃 33
- 切實可行的規劃 33
- 進行規劃的障礙 34
- 戰略規劃中的四個重要術語 35
第七章 如何規劃戰略 39
- 手段的選擇 40
- 為民主而規劃 40
- 外來支援 41
- 制定總戰略 41
- 戰役戰略的規劃 42
- 傳播不合作的理念 44
- 鎮壓與反制措施 44
- 遵守戰略規劃 45
第八章 實施政治反抗 47
- 選擇性抗爭 47
- 象徵性挑戰 48
- 分擔責任 48
- 針對獨裁者的權力 49
- 戰略的變更 50
第九章 瓦解獨裁政權 53
- 逐步擴大自由 54
- 瓦解獨裁政權 55
- 負責任地對待成功 55
第十章 為持久民主打好基礎 57
- 新獨裁的威脅 57
- 防止政變 58
- 起草憲法 58
- 民主的防衛政策 59
- 崇高的責任 59
附錄 非暴力行動方法 61
- 非暴力抗議和勸說的方法 61
- 不合作的方法 64
- 社會性不合作的方法 64
- 經濟性不合作的方法: (1) 經濟性抵制 65
- 經濟性不合作的方法: (2) 罷工 67
- 政治性不合作的方法 68
- 非暴力干預的方法 71
- 關於翻譯和翻印本出版物的說明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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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我所關心的主要問題之一,是人們怎樣才能避免和消滅獨裁。這種關心部分是受一種信念的支持:人不應當被這樣的政權所統治和摧毀。那些關於人類自由的重要性、獨裁統治的本質(從亞里士多德到對極權主義的分析)和獨裁政權(特別是納粹和斯大林體制)的歷史的書籍增強了我的這種信念。
這些年來我有機會認識了一些曾在納粹統治下生活過和受過罪的人們,包括一些集中營的倖存者。我在挪威遇到過曾經抵抗法西斯統治並且有幸活下來的人,也聽人們提到過那些因此而喪生的人。我同逃脫納粹魔掌的猶太人以及那些曾經幫助和救助過他們的人交談過。
我對不同國家的共產黨恐怖統治的了解,更多來自書本,較少來自同個人的接觸。這些制度的恐怖尤其令我感到沉痛,因為這些獨裁統治是以從壓迫和剝削下獲得解放的名義強加於人的。
近幾十年來,通過訪問來自巴拿馬、波蘭、智利、西藏和緬甸等受獨裁統治的國家的人們,今日的獨裁統治的現實對我來說變得更加真實了。從那些曾經抵抗過中國共產黨侵略的西藏人、那些擊敗了1911年8月的強硬派政變的俄羅斯人和那些曾經使用非暴力手段阻止軍事統治復辟的泰國人那裡,我獲得了關於獨裁統治的隱蔽性的觀點。這些觀點往往令人憂慮。
近年來,許多獨裁政權──既有內生的和也有外生的──一旦面對動員起來的反抗者就會崩潰或者搖搖欲墜。這些獨裁政權看上去往往地位牢固,堅不可摧,卻沒有能力承受人民協同一致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反抗。
自1980年以來,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東德、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達加斯加、馬里、玻利維亞和菲律賓等國的獨裁政權都在人民以非暴力為主的反抗面前垮台了。非暴力抗爭推動了尼泊爾、尚比亞、韓國、智利、阿根廷、海地、巴西、烏拉圭、馬拉威、泰國、保加利亞、匈牙利、扎伊爾、奈及利亞和前蘇聯不同地區(在挫敗1991年8月強硬派的政變企圖中起了重要作用)走向民主化的運動。
此外,近年來,中國、緬甸和西藏出現了大規模的政治反抗。1這些鬥爭雖然還沒有能夠結束獨裁統治或佔領,但已經向全世界揭露了這些壓迫性政權的殘暴統治,並給民眾提供了有關這種鬥爭方式的寶貴經驗。
當然,上述國家中獨裁統治的垮台並沒有消除一切社會問題:殘暴的政權所留下的遺產往往是貧困、犯罪、低效的官僚主義和環境破壞。但是,獨裁統治的垮台至少消除了被壓迫者所承受的大量苦難,而且為以更多的政治民主、個人自由和社會正義來重建社會開闢了道路。
一個持續存在的問題
過去幾十年中,全世界的確存在一個邁向更多的民主和自由的趨勢。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每年編篡一份關於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的國際調查。
政治反抗一詞用在這一背景之下首先是由羅勃特·赫爾維提出的。「政治反抗」是指為了政治目的,為了主動反抗而進行的非暴力鬥爭(抗議、不合作和干預)。這個用語是為了回應人們把非暴力鬥爭等同於和平主義和道德的或宗教上的「非暴力」所引起的混淆和歪曲。「反抗」意味著以不服從為手段故意向當局挑戰,沒有屈服的餘地。「政治反抗」表述了採取行動的情境(政治)和目的(政治權力)。這一術語主要用來描述民眾為了從獨裁統治者手中奪回對政府機構的控制權而不屈不撓地打擊其權力資源並有意識地運用戰略規劃和戰術所採取的行動。本文交替使用政治反抗、非暴力抗爭和非暴力鬥爭三個術語,不過後面兩者一般是指具有較廣泛的目標(社會、經濟、心理等等)的鬥爭
據該組織統計,全世界被列為「自由」的國家數量近年來顯著增加:
自由 |
部分自由 |
不自由 |
|
1983 |
55 |
76 |
64 |
1993 |
75 |
73 |
38 |
2003 |
89 |
55 |
48 |
2009 |
89 |
62 |
42 |
然而,這一積極趨勢卻被至今仍舊生活在暴政之下的人數所沖淡。到 2008年為止,全世界66.8億人口中有34%生活在被列為「不自由」 的國家和地區,即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極端受限的地方。屬於「不自由」類的42個國家受到從軍事獨裁(如緬甸)、傳統的壓迫性君主制(如沙烏地阿拉伯和不丹)到一黨制(如中國、伊朗和北朝鮮)和外國佔領者(如西藏和東帝汶)的統治,或者正處於轉型過程中。
許多國家目前正處於經濟、政治和社會急劇變遷的狀態中。雖然近年來「自由」國家的數目有所增加,但是仍有許多國家在面臨如此迅猛的根本性變化時,有走向相反的方向和經歷新形式的獨裁統治的危險。軍事集團、個人野心家、當選的官員和教條主義的政黨會反覆企圖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政變十分常見,今後也會如此。還會有許多人繼續被剝奪基本的人權和政治權利。
遺憾的是,過去始終陪伴著我們。獨裁的問題源遠流長。許多國家的人們經歷了數十年甚至數百年的壓迫,不管是來自國內還是國外。對權勢人物和統治者的屈從往往經過長期的反覆灌輸。在極端的情況下,社會中不受國家控制的政治、經濟、社會甚至宗教機構都被有意削弱,受到控制,甚至被國家或執政黨為了控制社會而重新組建的機構所取代。民眾往往被分化(變成一群孤立的個人),不能共同努力來爭取自由,他們不能相互信任,甚至不能主動做出任何舉足輕重的事。
其結果是可以預見的:民眾的力量變弱了,他們缺乏自信心,無力抗爭。人們往往如驚弓之鳥,連親友之間都不敢交換對獨裁統治的憎恨和對自由的渴望。人們往往過於恐懼,沒有能力認真考慮進行公開的抗爭。無論如何,抗爭有什麼用呢?他們所面臨的是無目的的受難和無希望的未來。
在今天的獨裁統治之下,情況可能比過去糟糕得多。過去或許還有些人嘗試過抵抗。或許還會發生短命的群眾抗議和示威。人們的精神或許還曾經高昂過一陣子。也有時候,或許也有些個人或者小團體曾經做出過一些勇敢但無力的舉動,為了維護某些原則或者只是表達自己的蔑視。但是無論動機多麼高尚,過去的這些抵抗行動往往不足以克服人們的恐懼和習慣性的服從,而這正是摧毀獨裁統治的必要條件。令人悲哀的是,這些行動
或許反而帶來了更多的苦難和死亡,而不是勝利和希望。
通過暴力獲得自由?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顯而易見的辦法看來毫無用處。獨裁者通常不會理會憲法和法律的制約、司法裁決和公眾輿論。作為對暴行、酷刑、失蹤和殺害的反應,人們往往得出結論說:只有暴力才能結束獨裁統治。這是可以理解的。憤怒的受害者有時會組織起來,用自己所能夠召集起來的武力和軍事力量同殘暴的獨裁者進行戰鬥,儘管力量懸殊。這些人常常勇敢戰鬥,付出痛苦和生命的高昂代價。他們有時成就卓著,但很少能贏得自由。暴力反叛會招致殘暴的鎮壓,其結果往往使民眾比過去更加軟弱無助。
選擇暴力無論有多少優點,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寄希望於暴力手段,就是選擇了壓迫者幾乎總是佔據優勢的鬥爭形式。獨裁者在使用暴力方面擁有壓倒性力量。無論這些民主人士能夠堅持多長時間,最終還是逃避不了嚴酷的軍事現實。獨裁者幾乎永遠在軍備、彈藥、運輸和武裝力量規模方面佔據優勢。民主人士儘管有勇氣,但(幾乎永遠)不是獨裁者的對手。
在認識到常規的軍事反叛並不現實之後,有些異議人士就傾向於採用游擊戰。然而游擊戰很少能給被壓迫民眾帶來好處,也很少能帶來民主。游擊戰不是公認的選擇,尤其是因為它非常容易給自己人造成重大傷亡。游擊戰儘管有理論和戰略分析的支持,有時還有國際支援,卻不能保證不失敗。游擊戰往往曠日持久。老百姓往往為掌權的政府所迫,不得不顛沛流離,游擊戰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和社會動亂。
游擊鬥爭即使能夠成功,也往往會有顯著的長期性和結構性的負面後果。從短期來看,受到攻擊的政權會由於採取反制措施而變得更加獨裁。即使游擊隊最終取得勝利,由於鬥爭過程中軍事力量的擴張所造成的集中化作用,以及獨立的社會團體和機構被削弱和破壞──這些團體和機構對建立和維持一個民主社會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所產生的新政權往往比其前任還要獨裁。反獨裁人士應當尋找其他途徑。
政變、選舉、外國救星?
要消滅一個特別令人厭惡的政權,反對獨裁的軍事政變看來或許是最容易和最迅速的辦法之一。但是,這個辦法存在著嚴重問題。最重要一點的是,民眾與控制政府及其軍事力量的精英之間現存的不合理權力分配原封不動。解除某些人和某些集團的政府職務,最大的可能只是讓另一批人有機會取
而代之。理論上,後一批人的行為可能會溫和一些,在一定限度之內也比較願意接受民主改革。但是,相反的可能性也同樣存在。
新集團在鞏固了自己的地位以後,有可能比其前任更加殘酷無情,更加野心勃勃。於是新集團──人們可能曾對其寄以希望──就能為所欲為,毫不顧及民主和人權。這不是解決獨裁問題的合格答案。
在獨裁統治之下,人們無法利用選舉這個工具來實現重大的政治變革。有些獨裁政權——例如前蘇聯所控制的東歐集團——曾經裝模做樣地搞過選舉,做出民主的表象。但這些選舉都是受到嚴格控制的公民投票,目的是讓公眾認可獨裁者事先選定的候選人。獨裁者有時會在壓力下同意舉行新的選舉,同時卻操縱這些選舉,好把文職傀儡放到政府官員位置上。如果准許反對黨候選人參選,而且他們真的當選了,就像1990年在緬甸、1993年在奈及利亞發生的那樣,獨裁者可以無視選舉結果,並對「勝選」者進行恐嚇、逮捕甚至殺害。獨裁者不會舉行能把自己拉下馬的選舉。
許多目前正在獨裁者的殘酷統治之下承受苦難,或者為了逃避它的魔掌而流亡的人們不相信被壓迫者能夠自己解放自己。他們認為自己的人民只有依靠別人的行動才能得到拯救。他們寄望於外來力量。他們相信只有國際援助才有足夠的力量打倒獨裁者。
認為被壓迫者無法採取有效的行動,這種觀點在某段時間內是正確的。如上所述,被壓迫人民往往不願意、暫時也不能夠進行鬥爭,因為他們對自己是否有能力面對殘酷無情的獨裁統治缺乏信心,也不知道如何拯救自己。因此,許多人把解放的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這是可以理解的。這種外來力量可能是「公眾輿論」、聯合國、某一國家或國際社會的經濟和政治制裁。
這種設想聽上去可能令人欣慰,但依靠外來救星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這種信任可能完全寄託錯了。通常不會有外來救星出現,即使有外國來進行干預,很可能也是靠不住的。
這裡需要強調有關依賴外來干預的一些嚴酷現實:
- 外國往往會容忍甚至幫助一個獨裁政權,以便促進自己的經濟或政治利益。
- 外國也有可能會為了其他目的而出賣被壓迫人民,背棄其幫助人民獲得解放的諾言。
- 有些外國會反對某個獨裁政權,只是為了取得對該國的經濟、政治或軍事控制。
只有當內部的抵抗運動已經開始動搖獨裁政權,使國際社會把注意力集中於該政權的暴行時,外國才有可能為了正面目的積极參与。獨裁政權之所以存在,通常是由國內的權力分配造成的。民眾和社會太軟弱,無法給獨裁政權造成嚴重問題,財富和權力都集中在極少數人手中。獨裁政權雖然有可能從國際行動中獲益或者受損,但其生死存亡主要取決於國內因素。但是,在支持強有力的國內抵抗運動方面,國際壓力也可能會十分有用。這時國際上的經濟制裁、禁運、斷絕外交關係、開除出國際組織、聯合國機構譴責等行動可能會很有幫助。然而,沒有強大的國內抵抗運動,別人就不可能採取此類行動。
面對嚴峻的事實
結論是嚴峻的。要想付出最少的代價最有效地打倒一個獨裁政權,需要先解決四個問題:
- 必須增強被壓迫民眾的決心、自信和抗爭技能;
- 必須增強被壓迫人民的社會團體和機構;
- 必須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內部抵抗力量;
- 必須制定一個明智的爭取解放的總戰略規劃,並有技巧地加以實施。
解放鬥爭需要靠自力更生,需要加強鬥爭團體的內部力量。正如查爾斯·司都華·帕那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在1879和1880年的愛爾蘭罷租運動期間曾經呼籲的那樣:「靠政府是沒用的……你們只能靠自己的決心……團結一致互相幫助……給你們當中軟弱的人以力量……聯合起來,組織起來……你們必定勝利。「只有你們讓這個問題成熟到需要解決時,只有到那個時刻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面對一個堅強、自力更生的隊伍,又有著明智的戰略、勇敢而有紀律的行動和真正的力量,獨裁統治最終必然垮台。但是至少必須滿足上述四項條件。上述討論表明,從獨裁統治下獲得解放最終將取決於人民自己解放自己的能力。前面提到的政治反抗──或者說為政治目的而進行的非暴力鬥爭──的成功事例表明,民眾爭取自由的手段是確實存在的,只不過還沒有得到充分的開發。在接下去幾章里,我們將詳細探討這種可供選擇的手段。不過,我們應當先看看將談判作為瓦解獨裁政權的手段存在哪些問題。
在面臨(第一章里所探討的)與獨裁政權對抗的嚴峻問題時,有些人可能會陷入消極屈服的狀態。另一些人由於看不到實現民主的希望,可能會得出結論說,他們只能忍受獨裁統治看來會永世長存這個現實,同時希望或許能夠通過「和解」、「妥協」和「談判」來挽回某些正面的東西並結束暴行。表面看來,由於缺乏切實可行的選擇,這種想法有一定的吸引力。
同獨裁政權進行認真的鬥爭不是件快事。為什麼要走這條路呢?難道大家不能講理性,想辦法對話,談判找出一條逐步結束獨裁統治的途徑?難道民主派不能訴諸獨裁者的普遍人性,說服他們一點一點減少自己的統治,或許他們最後會徹底讓步,建立民主?
有時還會有這樣的主張:真理並不都屬於某一方。也許民主派誤解了獨裁者,後者可能只是在艱難的情況下出於善良的動機而採取了行動?也許有人會想,只要給予一些鼓勵和誘惑,獨裁者就會很高興地從國家所面臨的困境中撤出。可能還會有主張說:可以向獨裁者提出一個「雙贏」的解決辦法,讓每一方都得到一些東西。也可能會有主張說:只要民主反對派肯通過談判(可以在某些經驗豐富的人甚至另一個政府的幫助下進行)和平地解決衝突,就有可能避免繼續鬥爭所帶來的風險和痛苦。這不比艱苦鬥爭——即使是非暴力鬥爭而不是戰爭——更可取嗎?
談判的優點和局限性
談判是解決衝突中某些特定問題的一個很有用的工具,不應忽視或拒絕恰當的談判。
在某些沒有根本性爭議,因此可以接受妥協的情況下,談判能夠成為解決衝突的重要手段。為提高工資而進行的罷工,是談判能夠在解決衝突中扮演恰當角色的一個很好的例子:談判協議給出的工資增加額可能介於爭議雙方原先提議的數字之間。但是,有合法工會情況下的勞資衝突是一回事,事關讓一個殘暴的獨裁統治繼續存在還是建立政治自由的衝突則是另一回事。
當所涉及的問題帶有根本性,影響到宗教原則、人的自由或整個社會的未來發展問題時,談判無法提供達成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的途徑。在某些基本問題上不應當妥協。只有當力量對比轉移到有利於民主派一邊時,某些至關重要的基本問題才能得到適當的捍衛。這種權力的轉移只有通過鬥爭而不是談判才能實現。這並不是說絕對不應當談判。而是說:如果沒有強大的民主反對派,靠談判來消滅一個強大的獨裁政權是不現實的。
當然,談判有可能根本行不通。權力穩固的獨裁者感到自己地位牢固,可能會拒絕與民主反對派談判。談判開始後,民主派方面的談判者可能會失蹤,從此下落不明。
談判達成投降協議?
反對獨裁而贊成談判的個人和團體往往有著良好的動機。尤其是經年累月同殘暴的獨裁者進行軍事鬥爭而不能取得最後勝利時,全體人民無論政治見解如何,都會要求和平,這是可以理解的。當獨裁者擁有明顯的軍事優勢,自己人遭受的破壞和傷亡達到無法忍受的地步時,談判就特別有可能成為民主派內部所爭論的問題。這時會有很強的誘惑,誘使人們去探尋其它可能的途徑,以便能夠在結束暴力與反暴力的循環的同時挽回民主派的某些目標。
由獨裁政權提出的通過與民主反對派談判來實現「和平」的提議,當然是相當狡猾的。獨裁者只要停止對自己的人民發動戰爭,就能立即結束暴力。他們不需要任何討價還價就能主動恢復對人的尊嚴和權利的尊重,釋放政治犯,停止刑求,終止軍事行動,退出政府並向人民道歉。
當獨裁政權雖然強大但仍有煩人的抵抗力量存在時,獨裁者就有可能希望打著實現「和平」的幌子,通過談判來迫使反對派投降。談判的呼籲聽起來十分動人,但談判室里可能暗藏著重大的危險。
另一方面,當反對派特彆強大,令獨裁政權真正感到受威脅的時候,獨裁者就有可能會尋求談判,以便儘可能多地挽救自己的權力和財富。無論是哪種情況,民主派都不應幫助獨裁者達到他們的目的。
民主派要注意獨裁者在談判過程中故意設置的圈套。當涉及政治自由這一基本問題時,獨裁者呼籲談判,可能是企圖誘使民主派和平地投降,而獨裁政權的暴力行為卻繼續存在。在這類衝突中,只有在決定性的鬥爭即將結束,獨裁者的權力實質上已經被消滅,他們只想拿到通往國際機場的安全通行證時,進行談判才是恰當的。
談判中的力量和正義
如果說上述判斷中關於談判的評語聽起來過於嚴苛,那麼或許需要給某些與談判有關的浪漫幻想潑一些冷水。人們需要弄明白談判究竟是如何進行的。
「談判」並不意味著雙方平起平坐,對話並解決那些造成衝突的分歧。必須記住兩點事實:第一,在談判中,決定談判所達成的協議內容的,不是鬥爭中的各種觀點和目標的相對正義性。第二,談判所達成的協議內容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方的力量。
談判雙方必須考慮以下幾個難題:如果不能在談判桌上與對方達成協議,那麼今後雙方為了達到各自的目的分別能夠做些什麼?達成協議以後,如果一方不守信用,不顧協議而利用它所擁有的力量來奪取目標,另一方能夠做些什麼? 在談判中達成協議不是要對所涉問題的是非進行評價。儘管對問題的是非可能討論得很多,但真正的談判結果來自各競爭集團之間絕對和相對的權力現狀。民主派為了保證自己的最低要求不被拒絕,能夠做些什麼?獨裁者為了保持控制權,對抗民主派,能夠做些什麼?換句話說,如果能夠達成協議,更有可能是各方估計雙方的力量對比,然後推測正在進行的鬥爭會產生哪些結果,並據此達成協議。
談判雙方還必須注意各方為了達成協議願意放棄哪些東西。成功的談判中包含妥協,即分攤分歧。每一方都要得到一部分自己所想要的,也都要放棄一部分目標。
就極端的獨裁統治而言,支持民主的力量應當向獨裁者作出哪些讓步呢?民主力量應當接受獨裁者的哪些目標呢?民主派是否應當在未來的政府里給獨裁者 (無論是一個政黨還是一個軍事集團)留一個受憲法保護的永久性角色呢?那還叫民主嗎?
即使假設談判中一切順利,我們仍需要問:結果會是什麼樣的和平?與民主派開始或繼續鬥爭相比,日子是會更好還是會更壞?
「能夠達成協議」的獨裁者
獨裁者之所以要實施統治,可能有著各種動機和目標:權力、地位、財富、改造社會等等。要記住,如果他們放棄自己的統治地位,那麼這些目標一個也實現不了。如果談判的話,獨裁者們會力圖保留自己的目標。
無論獨裁者在談判協議中里作出了哪些承諾,千萬不能忘記獨裁者為了讓民主反對派屈服,可以作出任何承諾,然後肆無忌憚地違背這些協議。
如果民主派為了暫緩遭到鎮壓而停止抵抗,可能會十分失望。停止抵抗很少能減少鎮壓。一旦國內和國際上的約束力量消失,獨裁者的暴力和鎮
壓可能會比以前更加野蠻。民眾抗爭的瓦解往往消除了限制獨裁政權的權力和暴行的抗衡力量。這時暴君就能為所欲為,生殺予奪。克里希納拉爾
·奚里哈蘭尼( Krishnalal Shridharani)寫道:「暴君有能力施加於我們的,只是我們無力抵抗的。」
當衝突涉及根本性問題時,抵抗而不是談判才是變革的必要條件。在幾乎所有情況下,我們都只有通過繼續抗爭才能打倒獨裁者。在多數情況下,成功並不取決於談判達成協議,而是通過明智地使用可用的最恰當和最有力的抗爭手段來實現的。我們的觀點是,政治反抗,或稱非暴力鬥爭,是為自由而鬥爭的人們所擁有的最強有力的工具,這一點將在下文中詳細探討。
何種和平?
如果獨裁者和民主派無論如何都要討論和平問題的話,他們就必須要有極其清醒的思維,因為這裡存在著危險。不是每個使用「和平」一詞的人都想要自由和正義之下的和平。在殘酷鎮壓下屈膝投降和消極默認曾對千百萬人民犯下暴行的殘暴無情的獨裁者,不是真正的和平。希特勒常常呼籲和平,但他的意思是屈服於他的意志。獨裁者的和平往往只是監獄或墳墓的和平。
還有其他的危險。善意的談判者有時會混淆談判的目的和談判過程本身。此外,民主派的談判代表或受命協助談判的外國談判專家,可能大筆一揮就給獨裁者提供了他們因奪取國家政權、侵犯人權和實施暴行而喪失的國內和國際合法性。沒有急需的合法性,獨裁者就不可能無限期地統治下去。和平的鼓吹者不應給他們提供合法性。
心存希望的理由
如上所述,抵抗運動領袖可能由於對民主鬥爭的絕望而感到不得不訴諸談判。然而,無力感是可以改變的。獨裁政權不是永世長存的。生活在獨裁政權之下的人們不會永遠軟弱,獨裁者也不會永遠強大。亞里士多德很久以前就曾指出:「一切政體中最短命的就數寡頭政體和僭主制了……一切地方的一切僭主政治都不能長命。」現代的獨裁政權也很脆弱。它們的弱點是可以被加重的,獨裁者的權力是可以被瓦解的。(我們將在第四章里更加詳細探討這些弱點)。
當代歷史證明了獨裁政權的脆弱性,也揭示了它們可能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崩潰:在波蘭,打倒共產黨獨裁政權花了十年時間──1980-1990 年,而在1989年的東德和捷克斯洛伐克,這一任務幾周之內就完成了。1944年在薩爾瓦多和瓜地馬拉,反對權力牢固的殘暴軍事獨裁者的鬥爭都只花了大約兩周時間。伊朗的沙(Shah,國王)的軍事強權在幾個月之內就被顛覆了。1986年,菲律賓的馬科斯(Marcos)獨裁政權僅僅幾周之內就在人民的力量面前垮台了:當反對派的力量浮出水面時,美國政府很快就拋棄了馬科斯總統。1991年8月蘇聯強硬派企圖發動政變,但幾天內就被政治反抗所阻。在此之後,許多長期受其統治的加盟國在幾天、幾周至幾個月內紛紛獲得獨立。
有成見認為,暴力手段收效迅速,而非暴力手段總是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這一觀點顯然並不成立。雖然現狀和社會的改變可能需要很長時間,但通過非暴力來反對獨裁政權的實際鬥爭有時發生得相當快。
談判不是曠日持久的殲滅戰與投降之間的唯一選擇。上述例子和第一章中所列舉的例子說明,既要和平也要自由的人們有著另外一個選擇:政治反抗。
要實現一個自由與和平的社會,當然不是輕而易舉的。它需要有高超的戰略技術、組織和計劃。總之,它需要力量。如果不能有效地使用自己的力量,民主派就不能指望打倒獨裁者,建立政治自由。
但是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民主反對派能夠調動哪種力量來摧毀獨裁政權及其龐大的軍事和警察網路呢?答案在於對政治權力的理解(這一理解過去常常被忽視)。這種真知灼見其實並不難掌握。有些基本的真理其實很簡單。
「狙公」的寓言
舉例來說,十四世紀的中國人劉基寫的一篇寓言,生動地描述了這一被人忽視的對政治權力的理解。7
在楚國,有一位老頭以養猴(狙)為生。楚人稱他為狙公(猴子的主人)。
每天早晨,老頭把猴子集合在庭院里,讓最年長的猴子帶它們進山從灌木和樹上採集果實。每個猴子必須以其所獲的十分之一上交給老頭。如不交納,就要受槌打。眾猴子備受壓迫,不敢抗議。
(註:此故事原名《楚人養狙》,取自劉基(1311-1375)所著《郁離子》。英譯本由Sidney Tai 翻譯,版權所有。郁離子也是劉基的化名。英譯文原載Nonviolent Sanctions: News from the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Cambridge, Mass.), Vol. IV, No. 3 (Winter 1992-1993), p.3. 譯者註:劉基,元末明初政論家、文學家,字伯溫。〈楚人養狙〉原文如下:『楚有養狙以為生者,楚人謂之狙公。旦日,必部分眾狙於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實,賦什一以自奉。或不給,則加鞭棰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違也。一日,有小狙謂眾狙曰:「山之果,公所樹與?」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與?」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則吾何假於彼而為之役乎?」言未既,眾狙皆寤。其夕,相與伺狙公之寢,破柵毀柙,取其積,相攜而入於林中,不復歸。狙公卒餒而死。郁離子曰,「世有以術使民而無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覺也;一旦有開之,其術窮矣。」』)
有一天,一個小猴子問其他的猴子:「果樹和灌木是老頭種的嗎?」眾猴子說:「不,它們是天生的。」「我們難道不能未經老頭同意就拿果子嗎?」眾猴子回答說:「可以,我們都可以拿。」小猴子接著說:「那我們為什麼還要依靠老頭,為什麼要為他服務?」
話還沒說完,眾猴突然醒悟了。
當晚,乘狙公熟睡的時候,眾猴群起破壞了柵欄,盡取狙公積攢下來的果物,相率逃進山林不再回來。狙公斷絕了食物來源,終於飢餓死亡。 郁離子說:「有些人靠計謀而不是按正當規矩統治人民,他們不是像狙公一樣嗎?他們昏庸而不自覺。一旦老百姓覺悟過來,他們的計謀也就不靈了。」
政治權力的必要資源
原理很簡單。獨裁者需要得到受其統治的人民的幫助,沒有這種幫助,他們就無法獲得和維持政治權力之源。政治權力的資源包括:
- 權威:人民的信念,認為政權是合法的,自己有道德義務服從這個政權;
- 人力資源:服從統治者、與統治者合作或向其提供幫助的人和集團的數量和重要性;
- 技能和知識:政權為了實施特定行動所需的、由與統治者合作的人和集團所提供的技能和知識;
- 無形因素:可能誘導人們服從和幫助統治者的心理因素和意識形態因素;
- 物質資源:統治者對財產、自然資源、財政金融資源、經濟體系以及通訊和運輸手段的控制力或掌握程度;
- 制裁措施:為使政權能夠存在,使其政策能夠得以貫徹,為使不服從和不合作者屈服和合作而對他們威脅使用或實際使用的懲罰措施。
但是,所有這些資源都有賴於人們接受這個政權,有賴於民眾的屈服和合作,有賴於無數人和許多社會機構的合作。而這些條件並不總是有保證的。
充分的合作、服從和支持,會增加權力所需的資源供應,從而加強任何一種政府的力量。
另一方面,公眾和機構撤回與侵略者和獨裁者的合作,就會減少甚至切斷一切統治者都要依賴的權力資源供應。沒有這些資源供應,統治者的權力就會削弱,最後完全消失。
當然,獨裁者對任何威脅他們為所欲為的能力的行動和主張都是很敏感的。因此,獨裁者很可能會威脅和懲罰那些不服從、罷工或不合作的人。但是,事情並不到此為止。鎮壓甚至暴行並不一定能使屈服和合作恢復到讓政權能夠運行所需的程度。
即使有鎮壓,但是如果能夠使權力的資源受到限制或中斷足夠長的時間,那麼最初的結果有可能是在獨裁政權內部造成不穩定和混亂。隨後,獨裁政權的權力很可能會明顯削弱。假以時日,拒絕提供權力資源會使政權癱瘓無力,嚴重時會使它瓦解。獨裁者的權力或早或晚總會死於缺乏政治資源。
由此可見,任何一個政府自由或專制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被統治者爭取自由的相對決心,以及他們抵抗奴役自己的企圖的願望和能力。與流行觀點相反,即使是極權主義的獨裁政權,也要依靠它們所統治的民眾和社會。政治學家卡爾·W·杜依契(Karl W. Deutsch)在1953年指出:
「極權主義的權力,只有在不須太頻繁使用的時候才是強大的。如果隨時都需要使用極權主義的權力來對付全體民眾,它就不可能長久保持強大。既然與其他政府形式相比,極權主義政權需要用更大的力量來對付被統治者,那麼這類政權就更需要其人民有廣泛而可靠的順從的習慣;不僅如此,在需要的時候,它們還必須依靠民眾中至少相當一部分人的積極支持。」
十九世紀的英國法學理論家約翰·奧斯汀(John Austin)描述了獨裁統治面對不滿的人民時的情景。奧斯汀認為,如果多數民眾決心摧毀政府並且願意為此承受鎮壓,那麼即使政府能夠得到外國的支援,政府的力量——包括其支持者——也不可能保護可憎的政府。奧斯汀得出結論:反抗的人民不可能被迫回到永久的服從和屈服中。
尼科洛·馬基雅維里(Niccolo Machiavelli)更早就曾主張,國君「以全體公眾為敵則永遠保障不了自己,而且他越是出手殘暴,他的政權就超是脆弱。」英勇抵抗納粹佔領的挪威抵抗戰士,以及第一章中所提到的抵抗共產黨的侵略和獨裁統治,並最終促使共產黨統治在歐洲崩潰的英勇無畏的的波蘭人、德國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和其他許許多多的人都例證了這些真知灼見在政治上的實際應用。這種現象其實並不新鮮:非暴力抗爭的例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園前494年羅馬平民不再與其貴族主人合作時。亞洲、非洲、美洲、澳洲、太平洋諸島嶼以及歐洲各國人民在不同時期都曾採用過非暴力鬥爭的方式。
決定一個政府的權力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控制或不受控制的三個最重要的因素是:(1)民眾限制政府權力的相對意願;(2)被統治者所擁有的獨立組織和機構集體撤回權力資源的相對力量;(3)民眾拒絕給予同意和支持的相對能力。
民主權力的中心
民主社會的特徵之一是存在許多獨立於國家之外的非政府團體和機構。包括家庭、宗教組織、文化聯合會、體育俱樂部、經濟機構、工會、學生會、政黨、村莊、鄰里會、園藝俱樂部、人權組織、音樂團體、文學協會等等。這些團體在為自己的目的服務和幫助滿足社會需要方面都起著重要作用。
此外,這些團體還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它們提供了團體和制度性基礎,使人們能夠影響社會的前進方向,以及在政府或其它團體看來不公正地影響了自己的利益、活動或目的時能夠同它們對抗。不是這類團體成員的孤立個人通常無法對社會的其他部分造成顯著影響,對政府的影響就更少,更不用提對一個獨裁政權了。
因此,如果獨裁者能夠剝奪這類團體的自主權和自由,民眾就會相對軟弱無助。而且,如果中央政府能夠對這些機構實施獨裁式的控制,或者用新的、受控制的機構取而代之,那麼這些機構就能被用來支配其成員和有關的社會領域。
但是,如果能夠保持或恢復這些獨立民間機構的自由和自主權(不受政府控制),那麼它們就能在政治反抗中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前面所述的獨裁政權被瓦解或削弱的例子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民眾及其機構勇敢而廣泛運用了政治反抗手段。
如上所述,這些權力中心提供了使民眾能夠施加壓力和抵抗獨裁控制的制度基礎。將來它們也將成為自由社會中必不可少的基礎結構的一部分。因此,它們能夠保持獨立和繼續成長往往是解放鬥爭成功的前提。
如果獨裁政權相當成功地摧毀或控制了獨立的社會機構,那麼抵抗者就需要建立新的獨立社會團體和機構,或者對尚存的或部分受控制的機構重新實施民主控制。1956-1957年的匈牙利革命期間湧現出了眾多的直接民主委員會,它們甚至聯合起來建立了一整套聯合機構和管理體系,並維持了數周之久。20世紀80年代後期,波蘭工人們守住了非法的團結工會,有時還從受共產黨控制的官方工會手中奪取了領導權。這類制度性發展能夠產生十分重要的政治後果。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削弱和摧毀獨裁政權是件輕而易舉的事,也不意味著每一次嘗試都會成功。這更不意味著鬥爭不會有傷亡,因為那些仍舊為獨裁者服務的人很可能會反擊,力圖迫使民眾重新合作和服從。
然而,上述關於權力的真知灼見確實意味著:有意識地瓦解獨裁政權是可能的。獨裁政權具有某些特點,使得它們很難抵擋有技巧地實施的政治反抗。下面讓我們更加詳細探討這些特點。
獨裁政權往往看上去堅不可摧。情報機構、警察、軍隊、監獄、集中營和行刑隊被少數擁有巨大權力的人所控制。國家的財政、自然資源和生產能力往往被獨裁者侵吞,用於支持獨裁者的意願。
相比之下,民主反對派往往顯得非常軟弱、低效和無力。按照這種看法,無能為力對堅不可摧,很難產生有效的反抗。
然而事情並不完全如此。
找到阿基里斯之踵
一則古希臘神話很好地說明了想像中的堅不可摧者的弱點。戰士阿基里斯(Achilles)周身刀槍不入。傳說在他還是嬰兒的時候,他母親把他浸在冥河的水中,使他身體不受任何侵害。但是有一個問題。為了不被河水沖走,嬰兒是被倒提著腳踵放在水裡的,他身體的這一小部分沒有沾到冥河的神水。阿基里斯長大以後,敵人的武器都奈何他不得。但是,在對特洛伊的戰爭中,一名敵軍士兵受知道他弱點的人指點,把箭瞄準阿基里斯的腳踵,他唯一的弱點。一箭致命。至今,「阿基里斯之踵」這一成語即指一個人、一個計劃或一個機構的致命弱點。
同一原理也適用於殘暴的獨裁統治。它們也能被征服,但是如果能夠發現它們的弱點,並且集中打擊這些弱點,就能以最少的代價最快地征服它們。
獨裁政權的弱點
獨裁政權有下列弱點:
- 體制運作所需的來自許多人、團體和機構的合作可能受限或被撤回。
- 該政權過去的政策要求和影響,會在某種程度上限制該政權現在採用和實施同過去的政策相矛盾的政策的能力。
- 體制的運作可能變得例行公事化,不能很快適應新的情況。
- 為現有任務配置的人員和資源,難以用來滿足新的需要。
- 下屬由於害怕得罪上級,可能不會向獨裁者報告決策所需的準確和完整的信息。
- 意識形態可能遭到腐蝕,體制的神話和符號會變得不穩定。
- 如果存在一個強大的意識形態,影響著人們對現實的看法,那麼堅決服從這個意識形態可能導致人們忽視實際的條件和需要。
- 官僚體制效率和能力的退化,或過多的控制和規章制度,有可能使該體制的政策和運作變得效率低下。
- 部門之間的矛盾與個人之間的敵意和爭權奪利可能損害甚至破壞獨裁政權的運作。
- 出於對現狀、限制、教條主義和鎮壓的反應,知識分子和學生可能會躁動不安。
- 時間久了,公眾可能會變得對政權冷漠、懷疑甚至抱有敵意。
- 地區、階級、文化或民族間的分歧可能會變得尖銳。
- 獨裁政權的權力層級總是不大穩定的,有時還會變得極為不穩定。人們在等級序列中並不總是處於同一位置,而是有可能升降到別的等級,或者被完全剔除出去,被新人所取代。
- 警察和軍隊的某些部分可能會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採取行動,甚至違背地位穩固的獨裁者的意願,包括發動政變。
- 新的獨裁政權需要時間來鞏固自己。
- 獨裁政權中如此之多的決定是由如此之少的人作出的,因此很可能會在判斷、政策和行動上出現失誤。
- 如果獨裁政權為了避免這些錯誤而把控制和決策分散化,那麼它對中央權柄的控制就可能會進一步削弱。
打擊獨裁政權的弱點
了解了這些內在弱點,民主反對派就能有意識地加重這些「阿基里斯之踵」,從而使該體制發生重大變化,或使其瓦解。
結論顯而易見:儘管看似強大,但一切獨裁政權都存在弱點、內部的低效率、個人之間的爭權奪利、制度性的低效率、以及各組織和各部門之間的矛盾。時間長了,這些弱點會使政權的效率降低,容易受變化的條件和有意識的反抗的影響。獨裁政權想要實現的目標,不是每一個都能完成的。舉例來說,有時候就連希特勒的直接命令都沒能得到實施,因為下面的人拒絕執行。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獨裁政權有時甚至會迅速瓦解。
這並不意味著消滅獨裁政權沒有風險和傷亡。每一條可能的爭取解放的行動路線都會有風險和潛在的痛苦,其運作也需要時間。當然,任何行動方法都不能保證在一切條件下都能迅速取得成功。然而,針對獨裁政權顯而易見的弱點進行鬥爭,要比試圖在獨裁政權顯然是最強大的地方同它戰鬥成功的希望更大。問題是如何發動這種鬥爭。
在第一章里我們曾提到,用軍事鬥爭來對付獨裁政權往往無法打擊它們的最弱處,反而打在它們的最強處。抵抗運動如果選擇在軍事力量、軍火供應、武器技術等領域進行競爭,會使自己處於明顯的劣勢。在這些領域中,獨裁政權總是能夠聚集優勢資源。我們也略述了依靠外來力量獲得拯救的危險性。在第二章里,我們也考察了用談判作為消滅獨裁政權的手段所存在的問題。
那麼,還有哪些手段可以給民主抵抗力量帶來明顯的優勢,同時又能加重獨裁政權的弱點呢?哪些行動技術能夠利用第三章中所討論的政治權力理論呢?另一種選擇是政治反抗。
政治反抗具有如下特徵:
- 它拒絕接受鬥爭結果取決於獨裁政權採用何種鬥爭手段。
- 政權很難同它進行戰鬥。
- 它尤其能夠加重獨裁政權的弱點和切斷獨裁政權的權力資源。
- 它在行動上可以十分分散,但也可以集中對準某一特定目標。
- 它能誤導獨裁者們作出錯誤的判斷和行動。
- 在結束少數人的殘酷統治的鬥爭中,它能有效地動員全體民眾和各種社會團體和機構。
- 它有助於攤平社會中的實際權力分配,從而使人們更有可能建立和維持一個民主社會。
非暴力鬥爭的運作方式
政治反抗與軍事能力一樣,可以用於各種不同的目的,從力圖影響對方使之採取不同的行動,創造可以和平解決爭端的局面,直到瓦解對方的統治。
但是,政治反抗的運作方式與暴力有很大差異。儘管二者都是進行鬥爭的手段,但它們所採用的方法有很大的差別,其結果也不相同。暴力鬥爭的方式和結果是眾所周知的:用實際的武器來脅迫、傷害、殺死和毀滅對方。
與暴力相比,非暴力鬥爭是一種更加複雜得多、手段更加多樣化的鬥爭方式。這種鬥爭是民眾和各種社會機構採用心理、社會、經濟和政治武器來進行的。這些武器有各種名稱,諸如抗議、罷工、不合作、抵制、不滿和背叛以及人民力量。如前所述,一切政府只有從民眾和社會機構的合作、屈服和服從中獲取它們所需的權力資源,才能實施統治。與暴力不同的是,政治反抗最適合於切斷這些權力資源。
非暴力武器與紀律
過去一些即興的政治反抗運動的通病是只依靠一兩種方法,例如罷工和群眾示威。實際上,有許多方法可供抵抗運動戰略家選擇,他們可以根據情況需要進行集中或分散的抵抗。
已知的非暴力行動方法大約有二百種,一定還有更多的方法。這些方法分為三大類:抗議和說服,不合作,以及干預。非暴力抗議和說服的方法大多是象徵性的示威,包括遊行、列隊行進、守夜等(54 種方法)。不合作分為三個子類:(a)社會不合作(16 種方法);(b)經濟不合作,包括抵制(26 種方法)和罷工(23 種方法);(c)政治不合作(38 種方法)。非暴力干預採用心理、身體、社會或政治手段,如禁食、非暴力佔領以及平行政府等(41 種方法),這是最後一類。本文附錄列有這些方法,共198種。
訓練有素的公民們在有明智的戰略和恰當的戰術的情況下,精心挑選並大規模持續使用這些方法,能夠給所有的非法政權造成嚴重問題。這適用於所有獨裁政權。
與軍事手段不同,非暴力鬥爭的方法可以直接針對當前所面臨的問題。例如,既然獨裁問題主要是一個政治問題,那麼政治性的非暴力鬥爭就至關重要。包括否認獨裁政權的合法性及拒絕與其政權合作。不合作也可以針對特定的政策。有時停工和拖延戰術可以悄悄地甚至是秘密地進行,另一些時候,公開的不服從、反抗性的公眾示威和罷工可能是完全公開的。
另一方面,如果獨裁政權在面對經濟壓力時有弱點,或者公眾對獨裁政權的諸多不滿都是經濟方面的,那麼採取經濟行動,例如抵制或罷工,或許就是合適的抗爭方法。如果獨裁者對經濟體系進行剝削,可以採取有限的總罷工、怠工、以及某些必不可少的專門技術人員拒絕提供協助(或突然失蹤)的方式來應對。可以在原材料的製造、運輸、供應和產品的流通等關鍵環節選擇性地舉行各種形式的罷工。
有些非暴力鬥爭方法要求人們做一些與其正常生活不相關的事,例如散發傳單、經營地下報刊、絕食、在街道上靜坐等。對有些人來說,除非在極端情況下,否則這樣做可能有些困難。
另一些非暴力鬥爭方法則要求人們大體上繼續過他們的正常生活,只是方式略有不同。例如,人們可能照常上班而不罷工,卻故意比平時幹得慢些或效率低些。可能故意多 出些「錯誤」。有時候一個人可能「生病」了,或「無法」工作。或者乾脆拒絕工作。人們也許會去參加宗教儀式,而這一行動除了表達宗教信念以外,還表達了政治信念。人們可能會為了保護子女不受攻擊者的宣傳而讓他們在家裡或在非法的課堂上接受教育。人們可能會拒絕參加某些當局「推薦」或要求參加,但自己過去不會自由參加的組織。對多數人來說,這類行動與人們平常的活動很相似,與自己的正常生活又沒有很大的偏離,因此可能會讓他們比較容易地參加民族解放鬥爭。
非暴力鬥爭的運作方式與暴力有著根本差異,因此,在政治反抗運動中即使只使用有限的暴力,也會事與願違,因為它會把鬥爭轉移到獨裁者具有壓倒性優勢的領域中(軍事戰爭)。非暴力紀律是成功的關鍵,不論獨裁者及其代理人如何挑釁和殘暴,我們都必須維持這種紀律。
在與使用暴力的對手對抗時維持非暴力紀律,將有利於非暴力鬥爭的四種轉變機制(將在下文中討論)發揮作用。非暴力紀律在政治柔道過程中也非常重要。在這一過程中,政權對顯然是非暴力的活動者施以赤裸裸的暴行,會反過來在政治上對獨裁者的地位產生不利影響,在他們自己的陣營中造成分裂,同時激起普通民眾、政權通常的支持者和第三方對抵抗者的支持。
然而在有些情況下,對獨裁者使用有限的暴力也許是不可避免的。對政權的不滿和仇恨可能會爆發,釀成暴力。或者,某些團體可能不願放棄暴力手段,儘管他們已經認識到了非暴力鬥爭的重要作用。在這些情況下並不需要放棄政治反抗。但是,需要儘可能地把暴力行動同非暴力行動分隔開來。可以按照地理、人群、時間和議題來分隔。不然的話,暴力也許會對更加有力和成功地運用政治反抗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歷史記錄顯示,雖然政治反抗必然會有傷亡,但是傷亡會比軍事戰爭中少得多。而且,這類鬥爭不會造成殺戮和暴行的無限循環。
非暴力鬥爭不僅要求,也往往會導致人們對政府及其暴力鎮壓失去恐懼
(或者能夠更好地控制這種恐懼)。不再恐懼或對恐懼有所控制,是摧毀獨裁者支配民眾的權力的一個重要因素。
公開性、保密與高標準
對於一個從事非暴力行動的運動來說,保密、欺騙和密謀都是很難辦的問題。不讓政治警察和情報人員知道自己的意圖和計劃往往是不可能的。從運動的角度來看,保密不僅源於恐懼,而且也增強恐懼,這會打擊抵抗的士氣,也減少了能夠參與特定行動的人數。保密也會增加運動內部關於誰是對方的線人或特務的往往沒有根據的懷疑和指責。保密還會影響把運動保持在非暴力路線上的能力。相反,公開自己的意圖和計劃不僅會有相反的效果,而且有助於形成抵抗運動實際上力量非常強大的印象。當然問題比這要複雜得多,抵抗活動的某些重要方面可能需要保密。具體情況需要由既熟悉非暴力鬥爭的動態也熟悉獨裁政權的監視手段的人根據翔實的信息作出判斷。
地下出版物的編輯、印刷和發行,發自國內的非法無線電廣播,以及收集關於獨裁政權的運作情況的情報,是少數需要高度保密的特殊活動。
在鬥爭的各個階段,非暴力行動都需要保持很高的行為標準。無所畏懼和保持非暴力紀律等因素永遠都是需要的。要記住,為了實現特定的變革往往需要有很多人參加。但是,只有保持運動的高標準,才能得到如此大量而又可靠的參加者。
轉變力量對比
戰略家們需要記住,以政治反抗為手段的鬥爭的戰場經常變化,動作和反應不斷交錯。沒有什麼是固定不變的。絕對的和相對的力量對比在不斷迅速變化。只有抵抗者儘管遭到鎮壓,卻仍然繼續堅持非暴力抵抗,才能使之成為可能。 在這種鬥爭之中,雙方相對力量的變化可能比在暴力鬥爭中更加激烈,來得更加迅猛,其結果也更加多樣化,政治意義更加顯著。由於這些變化,抵抗者的具體行動所造成的後果可能遠遠超出這些行動本身所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的範圍。其效果會反過來加強或者削弱其中一方或者另一方。
此外,非暴力團體的行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敵對集團的相對力量。例如,面對獨裁者的暴行時,勇敢而有紀律的非暴力抵抗可能會在獨裁者的軍隊和基本群眾中引起不安、不滿、不穩定,在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引起叛變。這種抵抗還可能會導致國際社會增加對獨裁者的譴責。此外,有技巧、有紀律地堅持運用政治反抗,可能會使通常暗中支持獨裁者或在鬥爭中保持中立的人越來越多地參加抵抗運動。
四種轉變機制
非暴力鬥爭有四種帶來轉變的方式。第一種機制可能性最小,但也曾發生過。當敵對集團中的某些成員被勇敢的非暴力抵抗者因鎮壓而遭受的苦難所感動,或理性地相信抵抗者的奮鬥目標具有正義性的時候,他們就有可能接受抵抗者的要求。這種機制叫改變觀點。雖然改變觀點的情況在非暴力行動中有時或許會發生,但這種情況很少見,在大多數鬥爭中根本不會發生,至少規模不會很大。
更常見的是,非暴力鬥爭通過改變鬥爭的局面和社會本身,使其對手無法為所欲為。正是這種改變帶來了另外三種機制:調和、非暴力強迫和瓦解。至於其中哪種機制會發揮作用,則取決於相對和絕對的力量對比的改變在多大程度上有利於民主派。
如果爭議不是根本性的,反對派在某個有限的戰役中的訴求被認為不具威脅性,而且雙方的力量鬥爭又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力量對比,那麼當前的衝突就有可能以達成協議、分攤分歧或者妥協而告終。這種機制叫作調和。例如,許多罷工就是以這種方式解決的,雙方各得部分目標,但沒有一方能得到它所要的一切。政府可能會認為這種解決方案具有某些正面效益,例如緩和了緊張局勢、營造了一種「公平」的印象,或者改善了政權的國際形像。因此,重要的是要謹慎選擇哪些爭議可以以調和的方式解決。打倒獨裁的鬥爭不屬於這一類。
非暴力鬥爭可以比改變觀點或調和這類機制所暗示的要強有力得多。大規模的不合作和反抗能夠改變社會和政治局勢,特別是力量對比,以至於獨裁者控制社會和政府的經濟、社會和政治進程的能力實際上已經被奪走了。對手的軍事力量會可能變得十分不可靠,以至於他們不再會簡單地服從命令鎮壓抵抗者。雖然領袖們仍然在位,而且還在堅持自己的目標,但其有效行動的能力早已被剝奪。這叫作非暴力強迫。
在某些極端情況下,產生非暴力強迫的條件還可能繼續推進。對手的領導層實際上已經喪失一切行動能力,其權力機構早已崩潰。抵抗者的自主行動、不合作和反抗十分徹底,對手對他們連表面上的控制都失去了。對手的官僚機構拒絕服從其領導。對手的軍隊和警察發生叛變。對手通常的支持者和基本群眾拒絕從前的領導,否認他們有任何統治權。他們原先得到的幫助和服從因而消失。第四種轉變機制——即瓦解對手的體制——是如此徹底,以至於他們連投降的能力都沒有了。政權土崩瓦解。
在為解放鬥爭規劃戰略時,需要考慮這四種轉變機制。有時這些機制的運作基本上是偶然的。但是,如果在鬥爭中選擇了其中一種或幾種作為準備使用的變化機制,抵抗者就能夠制定出一系列具體和互為補充的戰略。選擇哪一種或哪幾種機製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鬥爭各方絕對和相對的力量及非暴力鬥爭團體的態度和目標。
政治反抗的民主化效果
與暴力手段所產生的集中化效果相反,採用非暴力鬥爭手段能夠在若干方面有助於政治社會的民主化。 民主化效果部分是消極的。即:與軍事手段相反,非暴力鬥爭手段不提供在精英統治集團的指揮下進行鎮壓的手段,而這種手段可能會轉而用來對付民眾,以便建立或維持一個獨裁政權。政治反抗運動的領袖們能夠對其追隨者施加影響和壓力,但是當其追隨者持異議或者選擇別的領袖時,他們不能監禁或處死他們。
民主化效果的另外一部分是積極的。即:非暴力鬥爭給民眾提供了抵抗手段,這些手段可以被用來對付現在或未來的獨裁者,以便實現和保衛自己的自由。下面列出了非暴力鬥爭可能具有的積極的民主化效果:
- 從事非暴力鬥爭的經驗可以讓民眾更有自信地挑戰政權實施暴力鎮壓的威脅和能力。
- 非暴力鬥爭給民眾提供了不合作和反抗的手段,可以抵制任何獨裁集團對其實施反民主的控制。
- 在面對壓迫統治時,非暴力鬥爭可以用來堅持民主自由實踐,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獨立的組織和集會自由等等。
- 如前所述,非暴力鬥爭十分有助於獨立的社會組織和機構的生存、重生和加強。這些獨立組織和機構對民主十分重要,因為它們能夠動員民眾的力量和限制未來可能的獨裁者的實際權力。
- 非暴力鬥爭給民眾提供了手段,使他們可以行使權力,用以對付獨裁政府的警察和軍事行動。
- 非暴力鬥爭給民眾和獨立機構提供了為了民主而限制或切斷統治精英的權力資源的方法,從而威脅到其繼續統治的能力。
非暴力鬥爭的複雜性
從上面的討論中可以看出,非暴力鬥爭是一種複雜的社會行動技術,其中包括許多方法、一系列轉變機制和對行為的具體要求。政治反抗要想取得效果(尤其是針對獨裁統治),就需要進行精心的規劃和準備。可能的參與者需要懂得非暴力鬥爭對自己有哪些要求。要從事非暴力鬥爭還需要掌握資源。戰略家們還需要對如何有效地運用非暴力鬥爭手段進行分析。下面我們將把注意力集中到後面這一關鍵因素上:需要有戰略規劃。
反對獨裁政權的政治反抗戰役可以以不同的方式開始。過去這類鬥爭幾乎總是沒有計劃的,基本上是偶然的。過去,觸發最初行動的具體原因各種各樣,但通常包括新的暴行、一個德高望重的人物被捕或被殺害、一個新的壓迫性政策或法令、食物短缺、不尊重宗教信仰,或某一有關重大事件的周年。有時,獨裁政權的某一行動激怒了群眾,致使他們發起了行動,卻對起義如何結束毫無概念。另一些時候,某個勇敢的人或某個團體採取了行動,贏得了支持。別人可能看到某一具體的不滿與自己過去所經歷過的冤屈類似,因此也參加了這個鬥爭。有時,某個小團體或個人所發出的反抗號召會獲得出乎意料的強大反應。
自發鬥爭儘管有一些優點,但往往也存在缺點。民主抵抗者往往未能預料到獨裁政權的殘暴,結果慘遭不幸,抵抗也失敗了。有時民主派缺乏計劃,使關鍵性的決策聽憑機遇,結果是災難性的。即便打倒了壓迫性的體制,缺乏有關如何過渡到民主體制的計劃也會導致出現新的獨裁。
切實可行的規劃
將來,無計劃的民眾行動無疑會在反獨裁的起義中發揮顯著作用。但是現在已經有可能推斷出打倒獨裁政權的最有效途徑,有可能評估政治局勢和群眾情緒什麼時候成熟,有可能就如何發動一場戰役進行選擇。需要在對局勢和民眾的能力作出現實評價的基礎之上進行非常認真的思考,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找出在特定條件下實現自由的有效途徑。 要想做成一件事,明智的做法是先要計劃怎樣去做。目標越重要,失敗的後果越嚴重,計劃也就越重要。戰略規劃能夠增加使所有可資利用的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動員和運用的可能性。對於正在努力打倒強大的獨裁政權的民主運動來說──其物質資源有限,其支持者又面臨危險──尤其如此。與此相反,獨裁政權通常擁有巨大的物質資源、組織力量和實施暴行的能力。
「規劃戰略」在這裡是指推算出一個行動方針,使當前的形勢更有可能發展為所期望的未來形勢。在本文中指從獨裁到未來的民主制度。為達到這一目標而實施的規劃通常包含一系列分階段實施的戰役和其他有組織的活動,其目的在於加強受壓迫的民眾和社會的力量,削弱獨裁政權。需要指出的是,抗爭的目的不僅包括消滅當前的獨裁政權,還包括建立民主制度。一個目標僅限於消滅當前的獨裁政權的總戰略,很可能會帶來出現另一個暴政的風險。
進行規劃的障礙
世界各地倡導自由的人們並沒有在如何實現解放的問題上使出自己的全部能力。這些倡導者中很少有人充分認識到在行動之前進行認真的戰略規劃的極端重要性。結果是幾乎從來沒有人做過戰略規劃。
希望給自己的人民帶來政治自由的有遠見的人們,為什麼很少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而制定全面的戰略規劃?不幸的是,民主反對派團體中的多數人或者是不懂得需要進行戰略規劃,或者是不習慣於戰略思考,或者是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這個任務十分艱巨。抵抗運動的領袖們不斷受到獨裁政權的騷擾,他們被當前的職責壓得喘不過氣來,往往沒有時間和安全條件來培養自己的戰略思考技能。
相反,常見的模式是簡單地對獨裁政權的行動作出反應。這樣一來,反對派總是陷於被動,企圖維護有限的自由權利或孤立的自由堡壘,最多只能減緩獨裁統治的進展或者給政權的新政策製造些麻煩。
當然,有些個人和團體可能看不到解放運動需要有廣泛的長期規劃。相反,他們可能天真地以為只要強烈、堅定地主張自己的目標,而且時間足夠長的話,這個目標不知怎麼的就會實現。另一些人則認為,他們只要面對困難,按照自己的原則和理想去生活和見證,就已經儘力而為了。堅持人道的目標和忠於理想固然值得讚揚,但遠不足以結束獨裁統治和實現自由。
另一些反對獨裁政權的人可能天真地認為,只要他們使用足夠的暴力,自由就會到來。但是,如前所述,暴力不能保證成功。暴力所帶來的可能不是解放,而是失敗或大規模的災難,或二者都有。在多數情況下,獨裁政權最具備暴力鬥爭的條件,軍事現實也極少有利於民主派。
也有些活動家根據自己「感覺」應當如何做來採取行動。但這種方式不僅是自我中心的,而且也不能為制定總的解放戰略提供指導。
根據某人過去的「好主意」而採取行動,其效果也是有限的。抵抗需要的是認真推算推倒獨裁政權所需的「下面幾步」,並據此採取行動。沒有戰略分析,抵抗運動的領袖們往往不知道「下一步」應該做什麼,因為他們沒有認真思考過取得勝利所需的一個接一個的具體步驟。創造性和好主
意固然重要,但需要把它們用起來, 為民主力量推進戰略局勢。
有些人敏銳地意識到有無數行動可以對獨裁政權採取,卻不知從何做起,有些人建議「同時採取所有行動」。這樣做也許會有幫助,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對相對較弱的運動來說。此外,這種做法也不能告訴我們應該從哪裡開始,力量應該集中在何處,以及應該怎樣使用通常十分有限的資源。
另外一些個人和團體或許看到了某種程度的計劃是需要的,但只根據短期或戰術需要來對其加以考慮。他們也許看不到長期規劃是需要的,也是可能的。他們或許有時不能從戰略角度進行思考和分析,而讓一些較小的問題分散了注意力,他們往往只就對手的行動作出反應,而不能為民主抵抗運動爭取主動。由於把如此之多的精力放在了短期活動上,因此這些領袖們往往沒能探索出幾種可供選擇的行動方針來指導總體行動,讓運動不斷接近目標。
某些民主運動不制定打倒獨裁的全面戰略,而只集中於當前的問題,也可能另有原因。他們自己並不真正相信依靠自己的努力就能結束獨裁統治。因此,計劃如何去實現這一目標被認為是浪漫主義的浪費時間,或者是白費力氣。為了自由而與地位穩固的殘暴獨裁政權進行鬥爭的人們,往往面對著強大的軍事和警察力量,獨裁者似乎可以為所欲為。儘管缺乏真正的希望,但這些人還是會出於正直——或許還有歷史原因——而反抗獨裁政權。雖然他們永遠不會承認,或許也從來沒有意識到,但他們認為自己的行動是沒有希望的。因此對他們來說,長期、全面的戰略規劃是無益的。
不能進行戰略規劃的後果往往十分嚴重:人們的力量被分散了,人們的行動缺乏效果,精力被浪費在次要的問題上,優點沒有得到利用,犧牲被白白浪費。民主派如果不做戰略性規劃就很可能達不到自己的目的。一個規劃得很差的行動大雜燴無法把一個重大的抵抗活動推向前進。相反,它更有可能讓獨裁政權加強其權力和控制力。
不幸的是,由於很少有人——或幾乎從來沒有過——制定過完整的解放戰略規劃,獨裁政權就顯得比實際上要持久得多。其存在時間要比本來應有的長數年甚至數十年。
戰略規劃中的四個重要術語
為了幫助我們進行戰略性思考,我們有必要澄清四個基本術語。
總戰略是一個概念,其功能是協調和指導一個試圖在鬥爭中實現其目標的團體如何使用所有適當和可用的資源(經濟、人力、道義、政治、組織資源等等)。
總戰略把主要注意力集中於該團體的鬥爭目標和資源,以此來決定鬥爭中應當使用的最恰當的行動方式(例如常規軍事戰爭還是非暴力鬥爭)。抵抗運動的領袖們在規劃總戰略時,必須評估和計劃應當給對方施加哪些壓力和影響。此外,總戰略應就發動最初和隨後的各次抵抗戰役的恰當條件和時機作出決定。
總戰略制定基本框架,以便為開展鬥爭縮小戰略選擇範圍。總戰略還決定如何把總任務分配給特定的團體及如何向其分配鬥爭中使用的資源。
戰略是這樣一個概念,即在選定的總戰略範圍內,怎樣才能在一場鬥爭中最好地實現特定的目標。戰略關注的是是否、何時及如何進行戰鬥,以及在為特定的目的而鬥爭時如何使成果最大化。戰略好比畫家的構思,戰略規劃則好比建築師的藍圖。
戰略還可能包括努力創造優勢戰略局面,讓對手能夠預見到如果公開鬥爭他們註定要失敗,因此不戰而降。如果對方不這樣做的話,那麼由於戰略局面的好轉,挑戰方在鬥爭中肯定會取得勝利。戰略還包括一旦成功應採取哪些行動來充分利用這種成功。
應用於鬥爭過程本身時,戰略規劃就是這樣一些基本設想:戰役將怎樣展開,各個組成部分應如何配合以便對最有利地實現其目標。它包括如何在小型戰鬥中有技術地部署特定的行動團體。制定明智的戰略規劃時必須要考慮到:所選定的鬥爭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要想取得成功,需要有哪些必要條件。不同的手段會有不同的必要條件。當然,僅僅滿足「必要條件」並不足以保證成功。可能還需要有其他因素。
在制定戰略時,民主派必須明確定義自己的目標,並確定如何衡量為實現這些目標所作的努力的效果。定義和分析使戰略家能夠確定達到每個選定目標的確切條件。對清晰性和明確性的要求同樣適用於戰術計劃。
戰術和行動方法是用來實施戰略的。戰術是指在有限的局面里,有技術地運用自己的力量以取得最大的優勢。戰術是用來實現有限的目的的有限的行動。選擇什麼戰術取決於如下設想,即在鬥爭中的一個有限的階段內如何利用現有的戰鬥手段來實施戰略。為了達到最大的效果,在選擇和運用戰術和方法時必須始終注意戰略目標的實現情況。戰術上的收穫如果不能有助於戰略目標的實現,最終可能白費精力。
因此,戰術關注的是符合大戰略的有限行動,正如戰略之於總戰略一樣。戰術總是同戰鬥有關,而戰略則包含更加廣泛的考量。一個具體的戰術只能理解為關於一場戰鬥或戰役的整體戰略的一部分。與戰略相比,戰術用於較短的時間內或較小的區域中(地理或制度區域等),或用於較有限的目標,或被較有限的人所運用。在非暴力行動中,戰術目標和戰略目標之間的差異部分可以由所選擇的行動目標的大小來分區分。
選擇進攻性戰術交鋒,是為了支持戰略目標的實現。戰術交鋒是戰略家用以創造向對手發動決定性打擊的有利條件的工具。因此最重要的是,受命計劃和執行戰術行動的人要擅長對形勢加以評估和選擇最符合形勢的方法。預計要參與行動的人們必須接受使用選定技術和具體方法的訓練。
方法是指具體的行動手段。屬於非暴力鬥爭技術範疇,包括第五章中所提到的幾十種具體的行動方式(例如各種罷工、抵制、政治性不合作等等)。(參見附錄)
制定負責和有效的非暴力鬥爭戰略規劃,需要精心地規劃和選擇總戰略、戰略、戰術和方法。
這一討論的主要結論是:為了從獨裁政權下獲得解放,需要適當地利用人的智力進行精心的戰略規劃。不能明智地進行規劃可能會帶來災難,而有效地利用人的智力,則可以繪出一條能夠審慎地利用所擁有的資源,把社會推向自由民主目標的戰略路線圖。
為了增加成功的機會,抵抗運動的領袖們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行動計劃,這個計劃能夠增強受苦受難的人民的力量、削弱並最終摧毀獨裁政權,並且建設一個持久的民主制度。要制定這樣一個行動計劃,就需要對局勢和實際的行動選擇作出認真的評估。通過這樣的認真分析,戰略家們就能制定出實現自由的總戰略和具體的戰役戰略。總戰略和戰役戰略儘管相互關聯,但其制定是兩個不同過程。只有在制定出總戰略之後,具體的戰役戰略才能充分發展。戰役戰略旨在實現和支持總戰略的目標。
制定抵抗運動戰略,需要注意許多問題和任務。下面,我們將指出總戰略和戰役戰略層面上需要考慮的某些重要因素。無論哪種戰略規劃,都要求抵抗運動的規劃者對整個鬥爭局面有深刻的了解,要注意到物質、歷史、政府、軍事、文化、社會、政治、心理、經濟和國際等因素。戰略只能在具體鬥爭的背景之下制定。
最重要的是,民主領袖和戰略規劃者要評估運動的目標和重要性。目標是否值得搞一場大規模鬥爭,為什麼?確定真正的鬥爭目標至關重要。在這裡我們要強調:僅僅推翻獨裁政權或趕走當政的獨裁者是不夠的。在這種鬥爭中,目標應當是建立一個有民主政府的自由社會。明確這一點能夠影響到總戰略及一系列具體戰略的制定。
戰略家們尤其需要回答許多根本性的問題,如:
- 實現自由有哪些主要障礙?
- 哪些因素會有助於實現自由?
- 獨裁政權的主要優勢是什麼?
- 獨裁政權有哪些弱點?
- 獨裁政權的權力資源易受攻擊的程度如何?
- 民主力量和普通民眾的優勢是什麼?
- 民主力量的弱點是什麼,怎樣克服這些缺點?
- 沒有直接捲入衝突,但正在或可能協助獨裁政權或民主運動的第三方情況如何?如果協助的話又是以什麼方式?
手段的選擇
在總戰略層面上,規劃者需要選擇未來的鬥爭中將要使用的主要鬥爭手段。需要評估若干不同鬥爭技術——例如常規軍事戰爭、游擊戰、政治反抗等等的優缺點。
在作出這種選擇時,戰略家需要考慮如下問題:所選擇的鬥爭方式是否是民主派力所能及的?所選擇的技術是否利用了被統治民眾的優勢?這種技術是針對獨裁政權的弱點,還是打在它的最強處?這些手段是有助於民主派自力更生,還是需要依靠第三方或外界支援?運用所選擇的手段打倒獨裁的歷史記錄如何?這些手段是增加還是減少了將來的衝突中可能發生的傷亡和破壞?假設能夠成功地結束獨裁統治,所選擇的手段對鬥爭中所產生的政府類型會有什麼影響?需要把已確定具有反效果的行動方式排除在總戰略之外。
在前幾章里,我們強調了與其他鬥爭技術相比,政治反抗具有顯著的優點。戰略家們需要考察具體的鬥爭形勢,並確定政治反抗是否給上述問題提供了肯定的答案。
為民主而規劃
應當記住,反對獨裁政權的總戰略,其目標不只是要打倒獨裁者,而是要建立一個民主制度,並確保不再出現新的獨裁政權。為實現這些目標,所選擇的鬥爭手段需要有助於改變社會中實際的權力分配。在獨裁統治下,民眾和公民機構太軟弱,而政府太強大。如果不改變這種不平衡,那麼新統治者只要願意,就會像舊的統治者一樣獨裁。因此我們不希望有「宮廷革命」或政變。
正如第五章中所討論的,政治反抗通過動員社會來反對獨裁政權,因此有助於更加公平地分配實際權力。這一過程以幾種方式來實現。非暴力鬥爭能力的發展意味著獨裁政權的暴力鎮壓能力不能再輕易對民眾造成恐嚇和屈服的效果。民眾將擁有反對——有時還能阻止獨裁者行使其權力的強大手段。此外,通過政治反抗來動員民眾的力量能夠加強獨立的社會機構。一旦行使了實際權力,這種經驗是不會很快被忘記的。鬥爭中所獲得的知
識和技能會減少民眾將來輕易受到可能的新獨裁者控制的可能性。這種權力關係的改變最終會提高建立持久的民主社會的可能性。
外來支援
作為總戰略的準備工作,戰略家們需要評估內部抵抗和外部壓力在摧毀獨裁政權的過程中所扮演的相關角色。在本文中,我們曾強調鬥爭的主要力量必須來自國內。即使有國際支援到來,也是受到國內鬥爭的激勵。
可以把努力動員世界輿論由於人道、道德和宗教等原因而反對獨裁作為適度的補充。可以採取行動爭取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獨裁政權實施外交、政治和經濟制裁。制裁可以採取以下各種形式:經濟和武器禁運、降低外交承認等級或斷絕外交關係、禁止經濟援助和在獨裁國家投資、把獨裁政權開除出各種國際組織和聯合國機構。此外,外國也可以直接向民主力量提供國際支援,例如提供財政和通訊方面的支持。
制定總戰略
在評估局勢、選擇手段和確定外來支援的作用之後,總戰略的規劃者就需要粗線條地描畫出如何最好地開展鬥爭。總規劃要從現在一直延伸到未來的解放和民主制度的建立。規劃者在制定總戰略時需要向自己提出許多問題。以下問題(比前面更具體地)指出了為政治反抗鬥爭設計總戰略時需要考慮哪些內容。
長期鬥爭最好是如何開始?被壓迫民眾如何召集起足夠的自信和力量來挑戰獨裁政權,即使剛開始時只採取有限的行動?如何使民眾實施不合作和反抗的能力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驗的積累而不斷增強?為重新取得對社會的民主控制和限制獨裁政權而進行的一系列有限戰役應當有哪些目標?
獨裁統治下有沒有倖存的獨立機構,在建立自由的鬥爭中可以加以利用?可以從獨裁者的控制下收復哪些社會機構?或者,假如獨裁統治仍然存在,民主派需要建立哪些機構來滿足自己的需要和創建民主活動空間?
如何發展抵抗運動的組織力量?如何訓練參加者?鬥爭中需要哪些資源(財政、設備等等)?哪種象徵能最有效動員民眾?
通過什麼樣的行動,在哪些階段才能逐步削弱和切斷獨裁者的權力資源?反抗的民眾怎樣才能既堅持反抗,同時又保持必要的非暴力紀律?在鬥爭過程中,社會如何繼續滿足其基本需要?當勝利臨近時,民主抵抗運動如何繼續建設後獨裁社會的制度基礎,使得轉型儘可能順利?
必須記住,不存在也不可能創造一個可以為所有反對獨裁政權的解放運
動制定戰略規劃的唯一藍圖。打倒獨裁政權和建立民主制度的鬥爭每一次都有所不同。沒有兩種情況是完全一樣的,每個獨裁政權都有自己的特點,爭取自由的民眾的能力也有所不同。政治反抗鬥爭戰略的規劃者不僅要對具體的鬥爭形勢有深刻的了解,而且也要對自己所選擇的鬥爭手段有深入的了解。
精心規划了鬥爭的總戰略之後,抵抗者有充分的理由將其廣為傳播。鬥爭需要有很多人參與,他們在了解總體概念和具體的說明之後,可能更願意也更有能力參與行動。這種知識可能對他們的士氣及參與和採取恰當行動的意願產生非常積極的影響。總戰略的要點無論如何都是會被獨裁者知道的,而知道了總戰略的特點,有可能會使他們在鎮壓時不那麼殘暴,因為他們意識到這會在政治上造成反彈。了解總戰略的特點有可能助長獨裁陣營內部的分裂和背叛。
打倒獨裁政權和建立民主制度的總戰略一旦被採納,對主張民主的團體來說重要的就是要堅持應用。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鬥爭才可以偏離最初的總戰略。當有大量證據表明所選擇的總戰略設想有誤,或鬥爭形勢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時,規劃者可能需要修改總戰略。即使在這個時候,也只有在重新作出了基本的評估、制定並採納了新的更適當的總戰略規劃之後才能這樣做。
戰役戰略的規劃
為結束獨裁統治和建立民主制度而制定的總戰略,無論多麼明智和有希望,都不會自行實施。需要制定具體戰略來指導旨在破壞獨裁者權力的各主要戰役。這些戰略又包含和指導了一系列旨在給獨裁者的政權以決定性打擊的戰術交鋒。必須認真選擇戰術和具體的行動方法,使其有助於實現各個具體戰略的目標。此處的討論僅集中於戰略層面。
與總戰略的規劃者一樣,規劃主要戰役的戰略家需要對其所選擇的鬥爭技術的性質和運作方式有全面的了解。如同軍官為了制定軍事戰略必須了解軍隊的結構、戰術、後勤、軍需、地理條件的影響等事項一樣,政治反抗的規劃者也必須了解非暴力鬥爭的性質和戰略原則。然而即便如此,了解非暴力鬥爭、注意本文的建議和回答這裡所提出的問題本身並不能形成戰略。為鬥爭制定戰略仍需在了解情況基礎上具有創造性。
在為較長期地開展解放鬥爭和所選擇的具體抵抗戰役制定戰略規劃時,政治反抗戰略家需要考慮許多問題。其中包括:
- 確定戰役的具體目標以及其對實施總戰略的貢獻。
- 考慮可以用於實施選定戰略的最佳方法或政治武器。在為特定的戰略性戰役作出總體規劃時需要決定:為了對獨裁政權的權力資源施加壓力和限制,應當運用哪些較小的戰術計劃和哪些具體的行動方法。應當記住,主要目標的實現是認真選擇和實施較小的具體步驟的結果。
- 確定是否或怎樣把經濟問題同總體上本質上的政治鬥爭聯繫起來。如果經濟問題會成為鬥爭中的突出問題,就需要注意在獨裁統治結束之後使經濟方面的不滿能夠得到實際的解決。否則,如果在民主轉型時期不能提供迅速的解決辦法,失望和不滿可能會趁虛而入。這種失望可能會助長承諾結束經濟困難的獨裁力量的興起。
- 預先確定為發動抵抗鬥爭,哪種領導結構和通訊系統最為適合。在鬥爭過程中,哪種決策和通訊方式能夠不斷向抵抗者和普通民眾發出指示?
- 向普通民眾、獨裁者陣營和國際媒體傳送抵抗運動的新聞。聲明和報導應嚴格符合事實。誇大其詞和無根據的聲明會破壞抵抗運動的信譽。
- 為自力更生、有建設性的社會、教育、經濟和政治活動制定計劃,以便在即將到來的鬥爭滿足中自己隊伍的需要。這類項目可由不直接參与抵抗活動的人來實施。
- 確定為支持具體的戰役或整個解放鬥爭,哪種外援是可取的。如何最好地動員和使用外援,而不致使國內鬥爭依賴於不確定的外部因素?需要注意有哪些外部團體最有可能也最適合提供援助,如非政府組織(社會運動、宗教或政治團體、工會等)、外國政府和聯合國及其各機構等。此外,抵抗運動的規劃者還須採取措施,在反對獨裁控制的群眾抵抗運動期間維持秩序並滿足自己隊伍的社會需求。這樣做不僅能創建替代性的獨立民主機構並滿足實際需要,還能降低那種聲稱只有無情鎮壓才能制止騷亂和無法無天狀態的言論的可信度。
傳播不合作的理念
反對獨裁政權的政治反抗要想取得成功,民眾就必須掌握不合作的理念。正如「狙公」的故事(見第三章)所言,其基本理念十分簡單:儘管遭受鎮壓,但只要有足夠多的下屬在足夠長的時間內拒絕繼續合作,暴虐的體制就會被削弱,並最終崩潰。生活在獨裁統治之下的人們可能已經從不同的來源了解了這一概念。儘管如此,民主力量還是應當有意識地傳播和推廣不合作的概念。可以在全社會散布「狙公」的故事或類似的故事。這種故事通俗易懂。一旦掌握了不合作的一般概念,人們就能理解將來號召對獨裁政權實行不合作的意義。在新形勢下,他們還能自己即興創造出無數具體的不合作方式。儘管生活在獨裁統治之下時,企圖傳播想法、新聞和抵抗指示都會存在困難和危險,但民主人士已經多次證明這是可能的。即使在納粹和共產黨統治之下,抵抗者也不僅能夠同別的個人進行聯繫,而且還能通過發行非法的報紙、傳單和書籍——近年來還通過錄音帶和錄影帶同廣大公眾進行交流。有了事先進行戰略規劃這個長處,人們就能制定並傳播抵抗運動的一般指導原則。這些指導原則可以指出,在哪些問題上和哪些情況下民眾應當抗議和拒絕合作,以及如何去做。這樣一來,即使與民主運動領袖的聯繫被切斷,具體的指示沒有發出或沒有收到,民眾也能知道針對某些重要問題應該怎樣行動。這些指導原則還可以為識別政治警察為了挑起毀譽行動而偽造的「抵抗運動指示」提供檢驗手段。
鎮壓與反制措施
戰略規劃者需要評估獨裁政權對民主抵抗運動可能作出的反應和鎮壓,特別是使用暴力的臨界點。需要確定如何承受、反擊或避免鎮壓可能加緊的情況而不致屈服。從戰術上來說,在具體情況下,需要就預期將會發生鎮壓的情況向民眾和抵抗者發出警告,使他們知道參與行動的風險。如果鎮壓可能十分嚴厲,應當做好向傷員提供醫療支援的準備。 預料到會有鎮壓時,戰略家們最好事先考慮採用既有助於實現解放或實現某個戰役的具體目標,又能減少殘暴鎮壓的可能性的戰術和方法。例如,針對極端獨裁的政權的街頭示威和遊行也許很激動人心,但也可能有令成千上萬示威者喪生的危險。然而,示威者所付出的高昂代價,實際上並不一定比大家都呆在家裡、罷工或公務員大規模不合作等行為給獨裁政權帶來的壓力更大。
如果有人建議為了實現某個戰略性目的,需要採取有大量傷亡的風險的挑釁性抵抗行動,那麼應當非常認真地考慮這項建議的代價和可能的收穫。
在鬥爭過程中,民眾和抵抗者能否遵守紀律和非暴力行為方式?他們能否抵制暴力煽動?規劃者必須考慮到,在面對暴行時,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維持非暴力紀律並堅持抗爭。發誓、政策聲明、紀律傳單、示威糾察隊和對贊成暴力的個人和團體進行抵制等措施,是否行得通,是否有效?領導者永遠都要警惕出現專門煽動示威者使用暴力的坐探。
遵守戰略規劃
一旦有了健全的戰略規劃,民主力量就不應被獨裁者的一些次要動作分散注意力,這些次要動作有可能誘使他們偏離總戰略和某一特定戰役的戰略,使他們把主要活動集中到不重要的問題上去。也不應讓一時的情緒──也許是對獨裁政權的新暴行的反應──使民主抵抗運動偏離其總戰略或戰役戰略。獨裁政權實施那些暴行可能正是為了刺激民主力量放棄周全的規劃,甚至作出暴力行動,使獨裁者更容易擊敗他們。
只要認定基本分析是正確的,親民主力量的任務就是一步步向前推進。當然,戰術和階段性目標可能會有所變更,優秀的領導者會隨時利用機會。但這些調整不能同總戰略或具體戰役的目標混為一談。認真實施所選定的總戰略和特定戰役的戰略,會對成功大有貢獻。
在民眾感到無能為力和恐懼的情況下,最初交給公眾的任務必須是低風險、建立信心的任務。這類行動——例如以不同尋常的方式穿衣——可以公開表達異議,並給公眾一個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參與異議行動的機會。在另一些情況下,可以以(表面上)比較次要的非政治性議題(例如爭取安全供水)作為集體行動的焦點。戰略家們應當選擇這樣的議題:其價值能夠得到廣泛認可而又難以拒絕。在有限的運動中取得勝利不僅能解決具體的不滿,還能使民眾確信他們真正擁有潛能。
在長期鬥爭中,各個戰役的戰略多數不應以立即徹底打倒獨裁政權為目的,而應當是為了達到有限的目標。也不是每場戰役都需要有各行各業的民眾參加。
在思考為實施總戰略而開展的一系列具體戰役時,政治反抗戰略家需要考慮長期鬥爭的初期、中期和接近結束時各場戰役的區別。
選擇性抗爭
在鬥爭的初級階段,發動多場具體目標各不相同的獨立戰役會很有用處。這些有選擇的戰役可以一個接一個。有時,兩三場戰役可能在時間上互相重疊。
在規劃「選擇性抗爭」戰略時,需要確定一些能夠象徵獨裁政權的全面壓迫的具體有限的問題和不滿。這些問題可以成為在總戰略範圍內為達到階段性戰略目標而開展戰役的恰當對象。
這些階段性戰略目標應該是民主力量依靠當前或預期擁有的力量所能夠實現的。這樣就有助於確保取得一系列勝利,不僅對士氣有利,也有助於在長期鬥爭中逐步增加自己的優勢,轉變力量對比。
選擇性抗爭戰略應主要集中於具體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選擇這類問題可以是為了使社會和政治制度中的部分元素不受獨裁者的控制,為了奪回社會中某些目前被獨裁者控制的組成部分,或者是為了不讓獨裁者達到某個特定的目的。如有可能,選擇性抗爭的戰役也應當像前面所討論的
那樣,打擊獨裁政權的一個或幾個弱點。這樣,民主派就能用自己現有的力量施加儘可能大的影響。
戰略家們需要儘早開始規劃至少首場戰役的戰略。其有限的目標是什麼?它將如何幫助實現所選擇的總戰略?如有可能,最好也要制定第二次、也許還有第三次戰役的戰略概要。所有這些戰略都要貫徹所選擇的總戰略,並在其總綱之內運作。
象徵性挑戰
削弱獨裁政權的新戰役開始之時,最初的比較具體的政治行動,其範圍可能十分有限。這類行動的目的,部分應在於檢驗和影響民眾的情緒,使他們準備好通過不合作和政治反抗來持續鬥爭。
最初的行動很可能採取象徵性抗議的形式,或者是以有限或暫時的不合作作為象徵性行動。如果願意參加行動的人數少,那麼最初的行動可能是譬如在一個有象徵意義的地方獻花。另一方面,如果願意參加行動的人數很多,那麼就可以搞一個五分鐘停止一切活動或幾分鐘靜默。在另一些情況下,少數人可以舉行絕食、在某個有象徵意義的地方守夜、短暫的學生罷課、或在某個重要辦公場所暫時靜坐。在獨裁統治下,這類比較具有挑釁性的行動很可能會遭到嚴厲的鎮壓。
有些象徵性的行動——例如實際佔據獨裁者的宮殿或政治警察總部的前門——可能風險很高,因而不適宜用來發動一場戰役。
最初的象徵性抗議有時會引起國內國際上的重大關注──例如1988年緬甸的大規模街頭示威或1989年北京的天安門學生絕食。這兩個案例中示威者傷亡慘重,這說明戰略家在規劃戰役時需要非常謹慎。這類行動儘管有著巨大的道義和心理影響,但本身不可能摧毀一個獨裁政權,因為它們在很大程度上仍舊是象徵性的,沒有改變獨裁政權的權力地位。 鬥爭初期通常不可能完全和迅速地切斷獨裁者的權力資源。那需要幾乎全體民眾和幾乎所有社會機構──此前一直是大致順從的──都完全拒絕該政權並突然以大規模和強有力的不合作的方式來反抗它。這種情況從未發生過,也很難實現。因此在多數情況下,將希望寄託於全面的反抗和不合作的速戰速決,對於反對獨裁政權的早期戰役來說,不是一個現實的戰略。
分擔責任
在選擇性抗爭戰役中,在同一時間裡,鬥爭中首當其衝的通常是一部分或幾部分的民眾。在隨後發生的另一場具有不同目標的戰役中,鬥爭的責任將
會轉移到另一部分民眾身上。例如,學生可能會為某個教育問題而罷課,宗教領袖和信徒可能會把精力集中於關注宗教信仰自由問題,鐵路工人可能會事無巨細地遵守安全規程從而使鐵路運輸系統龜速運行,記者可能會以出版開天窗的報紙(被禁文章處留空)的方式挑戰審查制度,警察可能會三番五次地抓不到遭通緝的民主反對派成員。按照不同的議題和群體分階段地開展抗爭運動,能在使抗爭繼續進行的同時,讓部分民眾得到休息。
選擇性抗爭對於捍衛不受獨裁政權控制的獨立的社會、經濟和政治性團體和機構的存在和自主權特別重要,這一點前文中已有過簡短討論。這些權力中心給民眾提供了施加壓力和抵制獨裁控制的制度性基礎。在鬥爭中,這些團體和機構可能是獨裁政權的第一批打擊目標。
針對獨裁者的權力
隨著長期鬥爭從起步戰略發展到更加雄心勃勃的高級階段,戰略家們就需要推算怎樣才能進一步限制獨裁者的權力資源。這時的目標應當是以民眾不合作為手段,創造一個對民主力量更加有利的煥然一新的戰略局面。 隨著民主抗爭力量的增強,戰略家們應策劃更加雄心勃勃的不合作和反抗行動,以便切斷獨裁者的權力資源,其目的在於製造和加劇政治癱瘓,最終瓦解獨裁政權本身。
民主力量如何才能削弱個人和團體過去曾經給予獨裁政權的支持?這需要認真進行規劃。能夠削弱這種支持的,是揭露政權的暴行,暴露獨裁者的政策所帶來的災難性的經濟後果,還是讓人們認識到他們有能力結束獨裁統治?至少應當誘導獨裁者的支持者在行動上保持「中立」(「騎牆」),最好能讓他們成為民主運動的積極支持者。
在規劃和實施不合作和政治反抗和的過程,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密切注意獨裁者的所有主要支持者和幫助者,包括其內部派系、政黨、警察和官僚,尤其是軍隊。
需要仔細評估軍隊——既包括士兵也包括軍官——對獨裁政權的忠誠度,還應作出判斷:軍隊是否會接受民主力量的影響。普通士兵中是否有許多人是不幸且害怕的義務兵?是否有許多官兵由於個人、家庭或政治原因而同政權疏遠?還有其他哪些因素可能使官兵易受民主力量的顛覆?
在解放鬥爭的初期,應當制定專門的戰略來與獨裁者的軍隊和官員溝通。民主力量可以通過語言、符號和行動來讓軍隊知道,解放鬥爭將會十分激烈、堅決和持久。應當讓軍隊知道,鬥爭具有特殊性,旨在摧毀獨裁政權而不是要威脅他們的生命。這些努力的最終目的是削弱獨裁者軍隊的士氣,並最終瓦解其忠誠和服從,使之有利於民主運動。類似的戰略也可以用來對付警察和公務員。
但是,不要把試圖在獨裁者的隊伍中爭取同情並最終誘導他們不服從解釋為鼓勵軍隊通過軍事行動迅速結束當前的獨裁統治。這種局面不可能建立起一個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因為(正如我們前面已經討論過的)政變並不能改變民眾和統治者之間不平衡的權力關係。因此,需要規劃如何讓同情抵抗的軍官理解,無論是用軍事政變還是用內戰來反對獨裁政權,都既不需要也不可取。
同情抵抗的軍官在民主鬥爭中能夠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在軍隊中散播不滿和不合作,鼓勵故意的低效率和暗中違抗命令,以及支持部隊拒絕執行鎮壓命令。軍人也可以以各種形式給民主運動提供積極的非暴力援助,包括安全通行、信息、飲食、醫療器材等等。
軍隊是獨裁者最重要的權力資源之一,因為獨裁者可以直接利用紀律嚴明的軍事單位和武器打擊和懲罰不服從的民眾。反抗運動的戰略家應當記住,如果警察、官僚和軍隊始終全力支持獨裁政權並在執行其命令時完全服從,那麼要瓦解獨裁政權將是非常困難或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民主戰略家應當優先考慮旨在瓦解獨裁者陣營的忠誠度的戰略。
民主力量應當記住,軍隊和警察隊伍中的不忠和不服從,對這些隊伍的成員來說可能非常危險。士兵和警察的任何不服從行為都會遭到嚴厲懲罰,叛變行動會導致死刑。民主力量不應要求官兵們立即叛變。而應該在有可能與之聯繫的情況下,讓他們清楚自己最初可以採取許多比較安全的「隱蔽的不服從」的方式。例如,警察和軍隊可以效率低下地執行鎮壓命令,找不到遭通緝的人,警告抵抗者即將進行鎮壓、逮捕或驅逐出境,以及不向上級報告重要的信息。不滿的軍官則可以不向下級傳達鎮壓的命令。士兵們可以向示威者頭頂上方開槍。同樣,公務員們則可以遺失文件和指令,效率低下地工作,他們還可以「生病」,以便呆在家裡直到「康復」。
戰略的變更
政治反抗戰略家們需要經常評估總戰略和具體的戰役戰略的實施情況。例如,鬥爭可能進行得不如預計的那樣好。在這種情況下,戰略家們要推測戰略可能需要作出哪些變更。怎樣才能增強運動的力量並重新贏得主動權?在這種情況下,戰略家們必須找出問題所在,作出戰略性重估,還可能要把鬥爭任務移交給另一群體,動員另外的力量來源和制定替代性的行動方針。這些工作完成之後,應當立即執行新計劃。
與此相反,如果鬥爭進行得比預計的順利得多,獨裁政權的崩潰比原先預測的要早,那麼民主力量應該怎樣充分利用這一意想不到的進展,繼續
前進使獨裁政權癱瘓?我們將在下一章里探討這個問題。
一系列實施良好且成功的政治反抗戰役的累積效果是使抵抗運動得到增強,使社會領域得以建立和擴大,使獨裁政權對社會的實際控制受到限制。這些戰役還提供了關於如何拒絕合作和如何進行政治反抗的重要經驗。當大規模反抗和不合作的時機到來之時,這些經驗會有很大幫助。
正如第三章中所討論的,服從、合作和屈服是使獨裁者得以強大的必要條件。獨裁者如果得不到政治權力的資源,其權力就會削弱,最後消失。因此,收回支持是瓦解獨裁政權所需的重要行動。回顧一下政治反抗是如何影響獨裁者的權力資源的,或許是有益的。
象徵性的拒絕和反抗行動,是削弱政權的道義和政治權威──其合法性──的可用手段。政權的權威越高,它所得到的服從和合作就會越多,越可靠。想要真正威脅到獨裁政權的生存,就需要用行動來表達道義上的反對。為了切斷政權的其他權力資源,需要收回合作和服從。
第二種重要的權力資源是人力資源,即服從、合作和支持統治者的人和團體的數量和重要性。如果大部分民眾實施不合作,政權就會遇到嚴重的麻煩。例如,如果公務員不再以通常的效率工作,甚至呆在家裡,行政機器就會受到嚴重影響。
同樣,如果不合作的人和團體當中包含過去提供技能和知識的那些人和團體,獨裁者們就會看到,他們貫徹自己意願的能力大大削弱了。甚至連他們根據完整的信息作出決定和制定有效政策的能力也會大大降低。
如果通常促使人們服從和幫助統治者的心理和意識形態影響──叫作無形因素──被削弱或扭轉,民眾就會更加傾向於不服從和不合作。
獨裁者們所掌握的物質資源也直接影響其權力。如果財政金融資源、經濟體系、財產、自然資源、運輸和通訊手段都控制在政權實際或潛在的反對者手裡,那麼他們的又一主要權力資源就會受到威脅,或已經消失。罷工、抵制及增加經濟、通訊和運輸領域的自主性都能削弱政權。
如前所述,獨裁者們威脅或實施制裁──對不受管束、不服從和不合作的那部分民眾進行懲罰──的能力是獨裁者權力資源的核心。有兩種方法可以削弱這一權力資源。第一,如果民眾準備(像在戰爭中一樣)冒遭遇嚴重
後果的風險,將其作為反抗的代價,那麼制裁的效力就會大大降低(即:獨裁者們的鎮壓無法達到他們所希望的屈從)。第二,如果警察和軍隊本身開始感到不滿,就可能以個人或群體的方式迴避甚至乾脆違抗逮捕、毒打或槍殺抵抗者的命令。如果獨裁者們不再能夠依靠警察和軍隊來執行鎮壓,那麼獨裁政權就會受到嚴重威脅。
總之,要想成功地反對地位穩固的獨裁政權,不合作和反抗運動就必須要減少和消滅政權的權力資源。所需的權力資源如果得不到不斷的補充,獨裁政權會被削弱,並最終被瓦解。因此,一個反對獨裁政權的有效的政治反抗戰略規劃,需要以獨裁者最重要的權力資源為目標。
逐步擴大自由
自主的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機構的成長,結合選擇性抗爭階段的政治反抗,能夠逐步擴大社會的「民主空間」並縮小獨裁政權的控制權。隨著社會中的公民機構在獨裁政權面前變得更加強大,那麼,無論獨裁者們想要怎樣,民眾都已經在逐步建設一個不受其控制的獨立社會。如果獨裁政權為了制止這種「逐步擴大的自由」而進行干預,那麼民眾就可以運用非暴力鬥爭來保衛這個新得到的空間,而獨裁政權在鬥爭中就面臨又一個「戰線」。
假以時日,抗爭和機構建設相結合將會帶來實際上的自由,使獨裁政權的崩潰和民主制度的正式建立變得確定無疑,因為社會內部的權力關係已經發生了根本改變。
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的波蘭是抵抗運動收回社會職能和機構的一個明確例子。天主教會曾經遭受迫害,但始終沒有完全被共產黨所控制。1976年,某些知識分子和工人組成了 K.O.R.(保護工人委員會)等小團體來推進其政治主張。1980年,團結工會的成立及其發動有效罷工的能力迫使當局承認其合法化。農民、學生和其他許多團體也組成了各自的獨立組織。共產黨在發現這些團體已經改變了權力的現狀之後,又重新取締了團結工會,並訴諸軍管。
雖然在軍管法之下,許多人遭到監禁和殘酷迫害,但這些新的、獨立的社會機構仍在繼續發揮作用。舉例來說,數十家非法的報刊雜誌仍在繼續出版。知名作家對共產黨的刊物和官方出版社加以抵制,而非法的出版社則在每年發行數百本書。類似的活動在社會中其他部分也繼續。
在雅魯澤爾斯基(Wojciech Jaruzelski)軍管下,軍事共產主義政府一度被描述為凌駕於社會之上。官員們照樣佔據政府辦公室和大樓。政權照樣能夠打擊社會,實施懲罰、逮捕、監禁、沒收印刷機等等。但是獨裁
政權無法控制社會。從那時起,社會徹底打倒政權就只是個時間問題了。即使在獨裁政權佔據政府職位之時,有時也有可能組織一個民主的「平
行政府」。它越來越多地作為政府的競爭對手來運作,民眾和社會機構對其給予效忠、遵從和合作。其結果是獨裁政權日益喪失這些政府特徵。最後,民主的平行政府可能會完全取代獨裁政權,作為向民主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部分。到了一定的時候就會通過憲法,舉行選舉,將其作為轉型過程中的一部分。
瓦解獨裁政權
當社會正在發生制度性轉變之時,反抗和不合作運動可能會升級。民主力量的戰略家應及早考慮這樣的時刻終將到來:民主力量可以超越選擇性抗爭階段,發動大規模反抗。在多數情況下,創造、建設或擴大抗爭能力需要時間,只有經過幾年時間之後才能發起大規模反抗。在此期間,應當發動其政治目標越來越重要的選擇性抗爭戰役。應當吸引社會各階層的更多民眾參與。在活動升級這一過程中,只要有堅決和有紀律的政治反抗,獨裁政權的內在弱點很可能會暴露得越來越明顯。
強有力的政治反抗與建設獨立機構相結合,在一段時間之後很可能會引起國際上親民主力量的普遍關注。這有可能會帶來國際社會的外交譴責、抵制和禁運,用以支持民主力量(像對待波蘭那樣)。
戰略家們應當注意到,在某些情況下獨裁政權的倒台可能發生得非常之快,像1989年的東德那樣。當獨裁者的權力資源由於全體民眾對獨裁的厭惡而被大規模切斷時,這種情況是可能發生的。但是這種模式並不常見,最好還是要對長期鬥爭作出規劃(但也要對短期鬥爭有所準備)。
在解放鬥爭過程中,每一場勝利——即使只是在有限的問題上取得勝利
——都應當進行慶祝。贏得勝利的人們應當得到承認。在慶祝的同時不失警惕,這樣還會有助於鼓舞今後各階段鬥爭所需的士氣。
負責任地對待成功
總戰略的規劃者應當事先考慮到有哪些可能和較好的方法能夠最為妥善地結束一場成功的鬥爭,以防止出現新的獨裁,並確保逐步建立持久的民主制度。
民主派應當考慮在鬥爭結束時如何處理從獨裁到臨時政府的過渡。那時最好迅速建立一個能夠運作的新政府。但是該政府不能只是舊政府換上新人員。需要考慮舊的政府機構中哪些部門(如政治警察)由於其內在的反民主性質必須徹底廢除,哪些部門應當保留,以待以後加以民主化。全面的政府真空可能會給混亂或新的獨裁開闢道路。
需要事先考慮並確定獨裁政權瓦解時對待舊政權高級官員的政策。例如,獨裁者是否交付審判?是否准許他們永遠離開這個國家?還有哪些可供選擇的處理辦法符合政治反抗、重建國家和勝利後建設民主的需要?必須避免血洗,因為這會嚴重影響到未來能否建立民主制度。
民主轉型的具體計劃應事先有所準備,一旦獨裁政權削弱或瓦解就予以實施。此類計劃有助於防止其他集團通過政變奪取國家權力。還需要有建立有充分的政治和個人自由的民主憲政政府的計劃。不應由於缺乏計劃而失去付出巨大代價才贏得的變革。
面對日益掌握權力的民眾和獨立的民主團體和機構的成長──這些都是獨裁政權所無法控制的──獨裁者們會發現他們的整個事業正在分崩離析。社會中的大規模停工、總罷工、大批人待在家裡不上班、反抗性的遊行和其它活動會日益破壞獨裁者自己的組織和有關機構。這類反抗和不合作只要明智地加以實施,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大量的群眾參與,其結果就是獨裁者們將會變得毫無權力,而民主的捍衛者們不須訴諸暴力就能取得勝利。獨裁政權將會在反抗的民眾面前土崩瓦解。
這種努力不是每次都能取得成功,更不會輕易取得成功,也很少會迅速取得成功。應當記住,有多少次勝利就有多少次失敗。然而,政治反抗提供了取得勝利的真實可能。如前所述,通過制定明智的總戰略並認真地進行戰略規劃,通過艱苦的工作和勇敢而有紀律的鬥爭,這種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獨裁政權的瓦解當然值得慶賀。經受了長期的苦難、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進行鬥爭的人們有理由享受一段時間的歡樂、放鬆和讚譽。他們應當為自己和所有與自己一道為贏得政治自由而鬥爭的人們感到驕傲。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活著看到這一天的到來。活著和死去的人們將會作為幫助為這個國家締造自由歷史的英雄而被人們記住。
然而這時還不是放鬆警惕的時候。即使已經通過政治反抗成功地瓦解了獨裁政權,人們仍須採取措施,防止新的暴政從舊政權崩潰之後的混亂中產生。民主力量的領導者應事先為有秩序地向民主轉型作好準備。需要解散獨裁的機構。需要為持久民主建立行為準則及憲政與法律基礎。
不要認為只要獨裁政權垮台,理想社會就會憑空出現。獨裁政權的崩潰只是在自由有所改善的條件下,為改善社會和更充分地滿足人類需要的長期努力提供了一個起點。嚴重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還會持續多年,需要許多人和團體的合作努力才能解決。新的政治體制應當提供機會,使持有不同觀點和主張採取不同措施的人們能夠繼續為解決將來的問題制定政策和從事創造性工作。
新獨裁的威脅
很久以前亞里士多德就曾警告我們說:「僭主制還會變為其他形式的僭主制……」法國(雅各賓黨人和拿破崙)、俄國(布爾什維克)、伊朗(阿亞杜拉Ayatollah)和緬甸(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SLORC)等地都有大量的歷史證據證明,某些人和某些集團會把一個壓迫性政權的崩潰僅僅看作讓自己插手充當新主人的機會。他們可能動機各異,但最終結果卻往往大致相同。新的獨裁政權甚至可能會比舊政權更殘暴,控制更徹底。
甚至在獨裁政權垮台之前,舊政權的某些成員就有可能試圖發動政變,先發制人地奪取民眾抵抗運動的勝利果實,從而打斷爭取民主的反抗鬥爭。
政變者可能會聲稱自己是為了打倒獨裁,但實際上只是企圖推出一個舊政權的翻新版。
防止政變
反對新近獲得解放的社會的政變是有辦法擊敗的。有時,事先知道自己擁有這種防衛能力就足以阻止政變企圖。準備就是預防。
政變者在發動政變之後馬上就會需要合法性,即人們對他們實施統治的道義和政治權利的認可。因此,反政變的第一條基本原則就是拒絕給政變者以合法性。
政變者還需要文職領導人和公眾的支持、混亂或只是消極被動。政變者需要專家和顧問、官僚和公務員、行政管理人員和法官們的合作,才能鞏固他們對受其影響的社會的控制。政變者還需要參與政治體制、社會機構、經濟、警察和軍隊的運作的廣大人民群眾被動屈從,並按照政變者的命令和政策履行其日常職責。
反政變的第二條基本原則是用不合作和反抗來抵制政變者。必須拒絕向政變者提供所需的合作和幫助。用於反對獨裁政權的鬥爭手段,基本上都可以用於反對新的威脅,不過要立即採取行動。如果人們拒絕給政變者以合法性和合作,政變就有可能會死於缺乏政治資源,建立民主社會的機會就能得以恢復。
起草憲法
新的民主制度需要有一部憲法來建立人們所期望的民主政府架構。這部憲法應當規定政府的目的,對政府權力的限制,選擇政府官員和立法者的選舉方法和時間,人民與生俱來的權利以及全國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的關係。
中央政府如果要保持其民主性,就應當在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之間確立明確的分權。對警察、情報機構和軍隊的活動應當有嚴格的限制,禁止其介入任何法律和政治事務。
為了維護民主制度,遏制獨裁傾向和獨裁法案,憲法最好確立一種聯邦制度,把相當的權力留給地區、州和地方各級政府。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考慮採用瑞士的州制度,其中主要的權力留給相對較小的地區,同時這些地區仍舊是整個國家的一部分。
如果新近獲得解放的國家歷史上曾經有過一部具有上述許多特點的憲法,那麼恢復啟用該憲法,並在認為需要和合適的地方加以修訂,也許是明智的。如果沒有一部合適的舊憲法,那麼也許需要先按照臨時憲法來運作。否則就需要制定一部新憲法。制定新憲法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進行大量的思考。最好有公眾參與這個過程,這也是批准新憲法文本或修正案所必須的。在憲法里包含今後可能無法實現的諾言或需要高度集中的政府的條款都要特別審慎,因為二者都會有利於出現新的獨裁。
憲法中的用語應當是多數民眾所能理解的。憲法不應當太複雜或太模稜兩可,以致只有律師或其他精英才敢自稱能夠理解它。
民主的防衛政策
獲得解放的國家仍然可能面臨外來威脅,因此需要有防衛能力。國家還可能會受到企圖建立經濟、政治或軍事統治的外國的威脅。
為了維護國內民主,應認真考慮將政治反抗的基本原理應用於國防需要。如果把抵抗能力直接置於公民手中,新近獲得解放的國家可能就不再需要建設強大的軍事能力,後者本身有可能威脅到民主制度,或者要佔用大量本來可以用於其他更加需要的地方的經濟資源。
必須記住,有些集團為了把自己樹為新的獨裁者,會無視任何憲法條款。因此,民眾永遠要承擔這樣一個職責,那就是運用政治反抗和不合作來對付將來可能的獨裁者,並且保衛民主機構、民主權利和民主程序。
崇高的責任
非暴力鬥爭的作用不僅在於削弱和消滅獨裁,這種方法還能給受壓迫的人們以力量。這種方法讓那些從前感到自己只是無名小卒或受害者的人們能夠直接行使權力,通過自己的努力來爭取更多的自由和正義。這種鬥爭經驗具有重要的心理作用,能夠幫助從前的無權者增強自尊和自信。
利用非暴力鬥爭來建立民主政府的一個重要的長期益處,是社會將會更有能力處理當前和未來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包括政府將來的濫權和腐敗、對某些群體的虐待、經濟不公以及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受到限制。有政治反抗經驗的民眾將來也不會輕易地接受獨裁統治。
獲得解放之後,熟悉非暴力鬥爭將為保衛民主、民權、少數族群權利以及地區、州、地方政府及非政府機構的權力提供方法。這些方法也讓人民和團體能夠以和平的方式對自己認為十分重要的問題表達強烈的異議,以往的反對派團體曾把這些問題訴諸恐怖主義或游擊戰。
本文所探討的政治反抗和非暴力鬥爭思想,旨在對所有試圖消除其人民所遭受的獨裁壓迫並建立持久的民主制度(該制度尊重人類的自由和民眾為改善社會而採取的行動)的人和團體有所幫助。
此處所概述的思想有三個主要結論:
- 從獨裁統治下獲得解放是可能的;
- 為達到此目的,需要有審慎的思考和戰略性規劃;
- 警覺、艱苦的工作和有紀律的鬥爭——往往代價巨大——是必需的。
人們常說:「自由不是無代價的」,這句話千真萬確。不會有外來力量賜予被壓迫人民他們所渴望的自由。人民必須學會自己去爭取自由。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人們能夠明白需要哪些條件才能使自己獲得解放,他們就能制定行動方針,通過大量艱苦的努力最終贏得自由。然後,他們就能勤奮努力,建立一個新的民主秩序並時刻準備保衛它。通過這種鬥爭來贏得的自由才是持久的。致力於保護自由、使自由更加豐富多彩的堅韌不拔的人民才能把自由堅持到底。
正式聲明
1. 公開講演
2. 寫信表達反對或支持
3. 組織和機構發表宣言
4. 有簽名的公開聲明
5. 起訴和意向宣言
6. 集體或群眾請願
向廣大受眾傳達信息
7. 口號、漫畫和象徵物
8. 橫幅、標語和展示的宣傳品
9. 傳單、小冊子和書籍
10. 報紙和雜誌
11. 唱片,電台和電視台
12. 天書(租用飛機在天空噴出煙霧組成文字)和地書(在山坡或空地上書寫標語)
集體表達意願
13. 推派代表團
14. 模擬頒獎(嘲笑性的)
15. 集體遊說
16. 糾察線
17. 模擬選舉
象徵性的公開行動
18. 展示旗幟和象徵性彩旗
19. 佩戴象徵標識
20. 禱告和崇拜儀式
21. 發放象徵性物品
22. 裸體抗議
23. 破壞自己財產
24. 象徵性燈光
25. 展示肖像
26. 用油彩抗議
27. 新的標牌和姓名
28. 象徵性的聲音
29. 象徵性重申權利
30. 粗魯的舉止
對個人施加壓力
31. 「跟蹤」官員
32. 奚落、嘲笑官員
33. 交友
34. 燭光守夜
戲劇和音樂
35. 幽默小品、諷刺劇
36. 戲劇和音樂表演
37. 唱歌
各種遊行
38. 行進
39. 遊行
40. 宗教遊行
41. 朝拜
42. 摩托車隊
榮譽葬禮
43. 政治性悼念
44. 模擬葬禮
45. 示威性葬禮
46. 在墓地致敬
公開集會
47. 表達抗議或支持的集會
48. 抗議性集會
49. 偽裝的抗議性集會
50. 宣講會
撤退和放棄
51. 退場
52. 靜默
53. 放棄榮譽
54. 轉身蔑視
不合作的方法
社會性不合作的方法
對個別人的排斥
55. 社會性抵制
56. 選擇性的社會抵制
57. 萊希斯脫拉塔式(Lysistratic)的非行動(譯者註:這種「非行動」緣自希臘古典喜劇《萊希斯脫拉塔》。雅典婦女萊希斯脫拉塔,苦於男人們無休止地征戰,發動雅典和其他城邦的婦女拒絕和丈夫同床,直到他們答應不再打仗。)
58. 開除教籍逐出教會
59. 禁制、停權
拒絕與社會活動、習俗及機構合作
60. 停止社會活動和體育活動
61. 抵制社會事務
62. 學生罷課
63. 社會性不服從
64. 退出社會機構
退出社會系統
65. 呆在家裡
66. 個人的全方位不合作
67. 工人出走
68. 避難所
69. 集體失蹤
70. 抗議性移民
經濟性不合作的方法: (1) 經濟性抵制
消費者的行動
71. 消費者抵制
72. 不消費被抵制商品
73. 節儉政策
74. 拒交租金
75. 拒絕租讓房屋
76. 全國性消費者抵制
77. 國際性消費者抵制
工人和生產者的行動
78. 工人抵制
79. 生產者抵制
中間人的行動
80. 供貨商和中間商的抵制
業主和管理層的行動
81. 貿易商的抵制
82. 拒絕出租或出售財產
83. 停業
84. 拒絕工業援助
85. 集體罷市
資金持有者的行動
86. 擠兌銀行存款
87. 拒絕支付各種費用和規費
88. 拒絕支付欠款或利息
89. 斷絕資金和信用貸款
90. 拒受收益
91. 拒絕政府的錢
政府行動
92. 國內禁運
93. 貿易商黑名單
94. 國際性賣主禁運
95. 國際性買主禁運
96. 國際性貿易禁運
經濟性不合作的方法: (2) 罷工
象徵性罷工
97. 抗議性罷工
98. 閃電式罷工
農業罷工
99. 農民罷工
100. 農場工人罷工
特殊團體的罷工
101. 拒絕強制性勞役
102. 監獄犯人罷工
103. 手工業者罷工
104. 專業人員罷工
一般的工業罷工
105. 單個企業罷工
106. 行業罷工
107. 同情性罷工
有限罷工
108. 企業內部分行業工人罷工
109. 輪流罷工
110. 消極怠工
111. 「照章辦事」磨洋工
112. 請病假
113. 以辭職罷工
114. 有限罷工
115. 選擇性罷工
多行業罷工
116. 多行業同步罷工
117. 總罷工
罷工與經濟性抵制相結合
118. 罷工、罷市
119. 停止經濟活動
政治性不合作的方法
拒絕政府權威
120. 放棄效忠
121. 拒絕提供公眾支持
122. 主張抵抗的文字和言論
公民拒絕與政府合作
123. 抵制立法機構
124. 抵制選舉
125. 抵制政府工作和職務
126. 抵制政府部門、機構和其他組織
127. 退出政府教育機構
128. 抵制政府支持的組織
129. 拒絕幫助執法人員
130. 拆除屬於自己的標牌和標識
131. 拒絕接受被任命的官員
132. 拒絕解散現有的機構
公民不服從的替代辦法
133. 消極的和緩慢的服從
134. 在沒有直接監督的情況下拒絕服從
135. 公眾不服從
136. 隱蔽的不服從
137. 拒絕散會
138. 靜坐
139. 拒絕徵兵和驅逐出境
140. 隱藏身份、逃亡和使用假身份
141. 公民不服從「不正當」的法律
政府僱員的行動
142. 選擇性拒絕接受政府人員的幫助
143. 阻斷政府命令和信息的流通
144. 拖延和阻攔
145. 一般的行政管理性不合作
146. 司法方面的不合作
147. 執法人員故意怠工和選擇性不合作
148. 兵變
國內的政府行動
149. 准合法的迴避和拖延
150. 某些政府單位的不合作
國際性的政府行動
151. 更換外交和其他代表
152. 推遲和取消外交活動
153. 不予外交承認
154. 斷絕外交關係
155. 退出國際組織
156. 拒絕成為國際機構的成員
157. 開除出國際組織
非暴力干預的方法
心理干預
158. 自我承受酷熱嚴寒
159. 禁食
(a) 道德壓力的禁食
(b) 絕食
(c) 不合作主義式絕食
160. 反訴(變原告為被告)
161. 非暴力騷擾
身體干預
162. (在特定的建築物內)進坐
163. (在特定的建築物前)強行站立
164. (在特定的車座)強行搭車
165. (在特定的沙灘)強行涉水
166. (在特定的場所)強行逗留遊盪
167. 強行祈禱
168. 非暴力突襲
169. 非暴力空襲
170. 非暴力入侵
171. 非暴力挺身介入
172. 非暴力阻擋
173. 非暴力佔領
社會幹預
174. 建立新的社交模式
175. 使設備不堪負荷
176. 浪費對方辦公人員的時間
177. 強行發言干擾
178. 游擊劇場
179. 建立替代性社會機構
180. 建立替代性通訊系統
經濟干預
181. 逆向罷工(無償工作)
182. 留守罷工
183. 非暴力佔地
184. 反抗封鎖禁運
185. 為達成政治目的而印製偽鈔
186. 壟斷性購買
187. 沒收資產
188. 傾銷
189. 選擇性的專顧
190. 設立替代性市場
191. 建立替代性交通系統
192. 成立替代性經濟機構
政治干預
193. 使行政系統超越負荷
194. 暴露特務身份
195. 自請入獄
196. 公民不服從「中性」的法律
197. 堅守崗位,拒同篡權者合作
198. 雙重主權和平行政府
本出版物為了便於傳播,已屬於公有領域。即任何人均可隨意傳播和翻印本出版物。
然而,作者希望提出幾項要求,儘管人們沒有任何法律義務遵守這些要求。
- 如果翻印的話,作者要求對文字不加改變,無論是增添還是刪節。
- 作者要求欲翻印本文的人給予通知。通知可以提交給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聯繫辦法請見本出版物開頭,目錄之前的部分)。
- 如果翻譯的話,作者要求必須特別注意保持原義。本出版物的某些用語不大容易翻譯成其它語言,「非暴力鬥爭」及有關用語可能沒有直接對應的辭彙。因此,必須仔細考慮如何翻譯這些用語和概念,使得新讀者能夠準確理解。
- 對於希望翻譯此作品的團體和個人,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建立了一套標準的 翻譯程序,可能有所幫助。這套程序詳見英文版的」A Note About Translations and Reprinting of this Publication」一節。
吉恩·夏普,哲學博士(牛津),馬薩諸塞州波士頓的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資深學者。他擁有俄亥俄州立大學文學學士和文學碩士及牛津大學政治理論哲學博士學位。他還被授予曼哈頓學院(Manhattan College)法學博士和里維耶學院(Rivier College)人道服務博士榮譽學位。他是馬薩諸塞大學達特茅斯(Dartmouth)校區政治學榮譽教授。他曾任教於奧斯陸大學和馬薩諸塞大學波士頓校區,並且在哈佛大學國際問題中心從事了將近三十年的研究。其英文著作包括《非暴力行動政治學》(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1973)、《政治戰略家甘地》(Gandhi as a Political Strategist,1979)、《社會權力和政治自由》(Social Power and Political Freedom , 1980 )、《使歐洲不可征服》(Making Europe unconquerable,1985)、《群眾性防衛:一種超軍事的武器系統》
(Civilian-Based Defense: A Post-Military Weapons System,1990;李方譯,台北:前衛出版社,1994 年)。一本重要的新書正在準備中《開展非暴力鬥爭:二十世紀的實踐和二十一世紀的潛力》(Waging Nonvio- lent Struggle: Twentieth Century Practice and Twenty-First Century Potential, 2003)。其著作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